好像都挺麻煩的誒,還是書好,打字多輕鬆。

這樣他就有大把時間可以寫字畫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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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雖然開了,但是先寫一本什麼書呢。

要符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啊,總不能上來就整一個《四世同堂》,整個《狂人日記》吧。

得選一些專業性和地域性不強的,而且還不能和現實生活有割裂感。

畢竟時代締造作品。

片刻之後,開啟電腦在文件第一行輸入:六歲那年,我在一本書裡看到過一副扣人心絃的圖畫。那本書的名字叫做.....

天色漸暗,腹中的飢餓感將處在碼字狀態之中的褚清拉了回來。

他出門簡單吃了點晚飯,工作了這麼久得休息會兒。

逛一逛消消食兒。

夜晚的燈光將褚清的臉龐映的通紅,晚間正是大家出門閒逛的時間,路上的人腳步都很慢,只有幾個外賣小哥還在工作,藍衣服和黃衣服都是腳步匆匆,一看就是接了十幾單。

回到出租屋,褚清泡了杯茶,這才繼續伏案打字。

漸漸的睏意襲來,褚清躺在床上便睡了過去,夢裡他開著輛五菱一路狂飆。

副駕上竟然空無一人,夢裡連個美女都沒有,太吉兒丟人了。

車後面拉滿了宣紙和書本。

場景慢慢變成了一個房間,他在紙上肆意揮灑,但是突然多出一個男人,眉眼之間寫著怒火,一看就令人發怵,然後一巴掌打來,他一下子就醒了過來。

這是褚清父親的臉,這是他都快忘記的一個表情。

自從上了高中父親便沒有再對他這般嚴厲過,但是那些教訓卻歷歷在目。

褚清初中時酷愛寫字,沒什麼朋友,也不喜歡學習,經常回家不寫作業。

基本放假就窩在家裡,糟蹋了他爹好幾刀珍藏的宣紙,還用毛筆在暑假作業上抄經。

被他爹揍了好幾次,他還自稱是藝術家。

太陽照進屋內,將空氣中的灰塵照的很顯眼,將褚清也照醒了。

褚清起床清洗後便開啟毛氈,拿出平常捨不得用的古法蠟箋,翻開陌生的字帖抄寫起來。

他十數年幾乎臨寫不輟的愛好,雖然談不上是什麼大家,但是也很是了得,但每次臨習都能讓他的內心安靜下來,也是他為數不多的幾個愛好之一。

一千餘字他僅僅兩個小時就寫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