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覺得有希望把自己的錢先從這八十萬裡拿出來,畢竟,大部分人的集資額都只是在一萬到五萬之間。

還有一個對轉移集中在向賓身上的注意力更有利的情況:賈金玲是建築公司的出納,公司的賬目都經她過手,為了少擔點責任,賈金玲把手上能拿的證據都拿出來了,其中有不少證據都證明向賓只是個聽吩咐做事的小兵,真正的債主是賈大發。

但這也只是在法律上減少向賓的擔責,事實上,人們找不到賈大發,還依舊會揪著向賓不放。

眾人坐在一起商量,小茜甚至想說,如果四哥的身體能自由行動了,乾脆也一跑了了事,要不幾百萬壓在身上,以後的人生簡直死路一條。

向東卻並不樂觀,雖說向賓只是經手人,法人是賈大發,但他也很難全身而退,在國內就是這樣,當事人跑了,總得有個人當替罪羊來平息民怨。

向南說即便法院最終認定他沒有責任,無需償還集資款,向賓也必須得熬過目前這個被逼債的過程。

如果向賓現在離開承遠,事情就永遠說不清了。

當然,即便他留下也未必說得清,但只要他能把現在最難的時候扛過去,多少還能自證一些清白。

如果他現在走了,那些人就可以隨便把髒水往他身上潑,會讓人本能地往最壞處想。

等個一年半載後再離開,向賓可以說是在承遠名聲壞了,連打工的地方都找不到,被迫外出謀生,也為以後能重回承遠留下一條退路。

顧湛則讓向東和向南注意,有些人是拿出全部的家底去集資的,更有甚者可能還借了親戚朋友的錢去吃高息,這兩種人都有走極端的可能,他們如果找不到當事人,很可能會拿他們身邊的人發洩。

他知道有這類的先例:一個集資人在親戚朋友中間牽頭湊了幾十萬,被席捲一空要賬無門後,覺得無法面對親戚朋友,當事人的家人又都躲起來了,這人就拿刀捅了經常和當事人一起吃飯的朋友和孩子,然後自殺。

小茜聽完後背一寒:“天,不會這麼瘋狂吧?是他們自己貪小便宜吃高息,殺人朋友算什麼?”

話是這麼說,她還是馬上叮囑大哥四哥,一定要注意安全。

小茜雖然回來了,但也不敢頻繁的去醫院看向賓,只得在家裡幫著大哥做做飯,小菊去送飯的時候,她幫忙照顧一下欣欣。

為什麼是小菊去送飯?因為自從向賓出事後,苗豔麗就躲出去不見人了。

一開始還跟著著急想辦法,可是要債的人太多太瘋狂了,衝進兩個人租的房子裡,把能搬的傢俱都搬走了,連一張床都沒留下。

苗豔麗不得不帶著孩子先回了孃家,這一去就再沒回來,如今更是不知去哪了。

“我媽去苗家找過她一回,沒見著人,她孃家也都不肯說她去哪了,說是怕追債的找她要錢,出去躲躲”,小菊提起她便滿眼憤恨,“這個攪家精,當初要不是她非嫌棄我哥掙的少,他也不會去幹建築,更不會攤上這樣的事兒。”

苗豔麗自個跑出去了,孩子就交給了她媽帶,李綵鳳去的時候,小鋼正趴在院子裡撿地上的小土渣子要往嘴裡塞,身邊沒個大人看著,小孩小手小臉都髒兮兮的,滾了滿身塵土也沒人管,李綵鳳心疼的不行,當下就把孩子接回自己家照顧了。

苗家人還上門來鬧,要孩子,趙建平直接放了話,說等向賓好了就離婚,他們這才心滿意意足的走了,孩子也不要了。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小茜心道,苗豔麗竟是一點夫妻情分都不顧,為了脫身,連孩子都能不要。

向賓自從出事,開始還會問問苗豔麗的情況,擔心她受了牽連,後來一直沒見著人,雖然家裡人沒跟他說過這些事,但他自己好似也明白了,人前人後,再沒提起過苗豔麗。

顧湛陪小茜在這留了一個星期,上京也是一大攤子事兒,公司不能離了他太久,小茜便催他先回去。

顧湛不放心小茜一個人在這,最後把之前小書店僱的那個保鏢給找來了,讓他呆在承遠,隨時保護。

小茜頗有些無奈:“我一般都不怎麼出公安局大門,怕是整個縣城最安全的地方了。”但到底沒有拒絕顧湛的好意。

她又給程叔打了電話,說自己可能要在承遠留一陣子,程挺潤知道事情後讓她安心留在承遠,並且很擔心向賓的情況,想要打些錢過來被小茜拒絕了。

“四哥還不知道後續什麼情況,如果需要錢的話,我會跟您開口的。”

已經有人告了建築公司,還有人直接告向賓和賈大發,告向賓的人遠比告賈大發的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