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大多數都是跟著這幾人的跟班。手下,護衛,死士等等,稱呼不同,但都是普通凡人,只不過是練了殺人術的普通人而已。

短暫的火球亮光消失之後,又陷入了黑暗,而在這時,周泰迅速的從地洞中鑽了出來,並悄無聲息的向人群打鬥的方向移動,他要去摸屍了。

要求不高,摸到一本秘籍就行。

這樣簡單的衝入那混亂的打鬥現場安全麼?不安全。

那為什麼還要去?因為周泰還有一個後手,如果不出意外,這些人很快就會離開打鬥之地,留下屍體給他摸,就算萬一還有一兩個沒走,要和自己做同行,那就得拼命一次了。

時間回到幾天前。周泰詳細的用腳步丈量了從北城門到他預備升起孔明燈的距離。又在其他地方,計量了儘自己最快速度跑出這段距所用的時間:半柱香時間。

又把城內反應的時間大致的估算了下。

然後又用香,實驗了延時點燃孔明燈的可能,試了幾次,就成功掌握了方法。

所以,當週泰摸黑接近那些屍體的時候,在西南方向大約八百米的地方。一團火光,由微弱變的明亮,又一盞孔明燈在夜空中冉冉升起。

兩次放飛之間的間隔很短暫,因為如果時間太長,城內的人,大批趕來,這一場佈置就涼涼了,只能是雞飛蛋打。

這一場佈置有很大的賭博成分在內,就賭靈石對城內修仙者的誘惑,也賭他們能第一批趕來,如果能在打起來就更好了。

人為財死,修仙者為靈石亡!

方向上,周泰也盡力考慮,他在東北方向,第二次升起的孔明燈在西南方向,這樣就能拉開最遠的距離。

而且西南方向離城門較近,如果迎面在遇見從城中過來的新的後來者,沒準又是一場爭鬥。

周泰曾考慮過第三次孔明燈裡不放靈石,因為頭兩次都放了,第三次絕對能把人群吸引過去,這樣就避免了浪費一個強化點和一塊玉石。

但最終還是選擇放了靈石在上面,如果不放靈石,就引不出新的騷亂,事態容易很快平息,而自己只有在騷亂中,才好渾水摸魚。

當新的孔明燈再次升空,在漆黑的夜空中是那樣的引人注目,想不看到都難,在這場爭奪靈石的人群中,有人第一時間就向那裡跑去,緊接著,第二個,第三個。

而在留在原地的爭奪者,因為人少,方向不再被封鎖,很快手拿靈石的蕭亦五,果斷的往城門方向跑,而追擊者緊隨而去。

而周泰前方,剛剛爭鬥的空地上,瞬間就成了一片安靜之地。

因為一直往這個方向摸索而來,離的已經很近了,在這一刻,周泰化作猛虎出籠,猛的前撲,雙手同時在地面不斷摸索,也顧不上會不會劃傷手。

不敢照明,那可能會把那一幫人全招回來,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現在每一秒都是珍貴的。因為之前那個火球曾照亮過,讓周泰看到了屍體分佈,很快他就摸到了屍體。

當然也有可能是重傷者,但哪裡還顧得了那麼多?也不管手上是不是摸到了血,收穫的時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