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沒人想當混子的。

現在既然有了退路,還選擇當個混混,那不就是傻子嗎?

“我林虎也願意跟著齊先生。”

事情得到了完美的解決,齊仁自然是開心不已。

即解決了前世的人情,又給歌舞廳找到了安保。

有任九千和林虎坐鎮,以後就再也不會擔心別人打百樂門歌舞廳的主意了。

“什麼混不混的,狗改不了吃屎,我們是做生意的,以後你們就是我的員工,要穿制服的知不知道?”齊仁笑罵道。

“齊先生說的是。”

任九千、林虎頓時汗顏,尷尬的笑了笑。

“齊先生,我想提一個小小的要求。”任九千想了想以後,小心翼翼的提了一嘴。

“說吧。”

齊仁心情不錯,直接說道。

“跟以前的兄弟們就要散夥了,我想和他們喝個散夥酒。”

怕齊仁多想,任九千又連忙解釋道:“齊先生放心,這酒錢我自己出,也算是提前給齊先生捧場了。”

說完,他湊到齊仁耳邊小聲說道:“還有老闆,看場子只有我和虎子兩個人,人後肯定不夠,我想在找十多個信得過的兄弟留下來。”

“小問題,就按照你說的去辦吧。”齊仁也是微微一笑答應下來。

誰說粗人就沒心思的。

估計任九千此時也已經想明白了,混終究是條不歸路,他想拉一把自己信得過的兄弟。

而且他說的也有道理,百樂門歌舞廳,光兩個人肯定不夠的。

他找一些信的過的人來幫忙,那歌舞廳只會更加安全。

“對了,你叫什麼來著。”齊仁這才有時間熟悉一下自己的員工。

“老闆,我叫沈幼狸,您叫我幼狸就可以了。”沈幼狸恭敬的給齊仁行了個禮。

現在的她,對於自己的老闆可以說是無比的崇拜。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來收包護費的混混,就變成了歌舞廳看場子的。

這手腕,也是沒誰了。

齊仁也是打量著沈幼狸,發現的確是個美女,她一頭長髮披肩,穿著一條紫色碎花裙子,一雙長腿筆直勻稱。

她是屬於那種御姐型的氣質美女,嘴角處還有一顆小小的美人痣,更是讓她整個人的風姿更加的迷人。

“好,幼狸你去安排服務員送點酒,瓜子花生下酒菜什麼的過來,順便把員工的資料給我拿過來。”齊仁擺了擺手吩咐道。

“我知道了,老闆。”

沈幼狸點點頭,轉身便離去準備忙碌了。

......

“老闆,我任九千敬你一杯!”

“雖然我不明白您為什麼要拉我一把,但這份情隨著這杯酒,都裝進我心裡了。”

任九千雙手端杯,敬了齊仁一杯。

齊仁前世就是開酒吧的,酒量自然不用說。

而且喝酒也是男人之間,最快捷提升感情的方法,所以也是笑著提杯,一飲而盡。

隨後,林虎也過來敬酒,感謝齊仁。

齊仁也是很給面子,和他碰了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