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深陷囹圄(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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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請問你們準備如何處理她?”小娟跟隨那位年輕警官來到他的辦公室,關切地問道。
“要罰款,還要拘留!”
“那是應該的!只是她有學生上學需要接送,城裡只有她一個人陪讀,沒有其他人可以代勞,看能不能少拘留幾天呀?”小娟向警官求情道。
“不行!根據《治安管理條例》至少要拘留7天!罰款5000元!”警官語氣嚴厲,沒有迴旋餘地!
“好吧,有事還請通知我!謝謝!”
小娟明白憑自己的能力肯定不能將漣漣提前撈出來。而且,務必在明天欣冉放學前將漣漣撈出來,否則是騙不過欣冉那個機靈鬼的!
於是,想給林學福打電話求他幫忙,以他在縣城裡的人脈應該沒問題;後來細想還是覺得不妥:都是朋友了,被他知道漣漣是為這種事而被抓進出的,不知他以後會怎樣看待漣漣,以漣漣的性格肯定不會再見面了,就是見面也會很尷尬!
所以,此事決不能讓林學福知道!
小娟想來想去,在手機通訊錄和微信朋友圈中搜尋,忽然腦海中靈光一閃:對,找張建!他在縣城裡有幾個戰友,況且張建和漣漣都是自己圈子裡的朋友,相互可以理解,不會太在意這件事!
“建哥,漣漣出了點事,現在龍城街道派出所;我剛從那邊回來,辦案警官告訴我說她可能要拘留幾天;你看有什麼辦法把她撈出來,花點錢沒關係!”
“劉總,我試試看吧,等下回復你。”
張建有一個戰友就在龍城街道派出所當副所長。上次還和小娟一起去郊遊過,只是沒有介紹對方的工作。
很快,張建給小娟來電話說,等派出所的通知就可以去接人了。
從警官辦公室到停車場不足30米的距離,小娟覺得路好長,自己內心的失落,特別是漣漣被帶走時的表情重重衝撞著自己的心!早就發現漣漣在利用自己的美色賺取不乾淨的錢,自己卻難以啟齒提醒她。
人,一旦觸犯了法律的紅線以後,自由將是何等的珍貴!在威嚴的法律面前,再高傲的人也只能低頭!!
小娟離開派出所不到一個小時,就接到派出所那個警官的電話,要小娟提錢領人!
張建的的能力再次在劉小娟面前得到展示。她連忙趕到派出所,辦完領人手續,並交了2000元罰款。
很快,漣漣被警官帶了出來,自己在《釋放證》上簽字按指印。在小娟的攙扶下,拖著異常疲憊的身軀朝小娟的車走去。
坐在小娟旁邊,漣漣再次嚎啕大哭起來!
小娟只顧開車,沒有勸她!讓她哭吧,哭出悔恨!哭出羞愧!!哭出醒悟!!!
送漣漣到她家樓下。
“事情已經過去了,朋友圈裡也沒有別人知道這件事,就當是場夢吧!但是,作為你的好姐妹,我還是要提醒你幾句:做個光明磊落的人吧!夜路走多了,總有一天會碰到鬼的!在龍陽小縣城裡,無論在哪個方面你比誰都不差;如果你還不引以為戒,徹底回頭,下次遇到類似事情,就不要再找我了!”在車裡,小娟對還是滿臉沮喪的漣漣厲言正詞,句句掏心!
“我就不上去了,你好好睡一覺,晚上一起吃飯,我為你洗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