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規則!(第1/3頁)
章節報錯
蘇越見是林若水的電話,心裡暗歎了一聲,知道有些事情,恐怕是按照自己的預期發生了,沉聲道:“可以,你在哪,我過去找你。”
“我姐姐在城東的房子。”林若水說著,便報了一下地址。
蘇越掛了電話,將地址給墨小城說了一遍,於是倆人就再調轉方向,朝著寧州城東而去。
林若水說的是一處城中村,房子是在一箇舊小區裡面,沒有門衛,也沒有電梯,倆人找了好一會,才找到目標。
進了門,裡面有一股長久沒有人居住的黴味。
一個女孩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抱著一個日記本,呆呆地坐著,眼眶很紅,明顯哭過,正是林若水。
蘇越走過去,坐在她身邊,沒說話,仔細打量著屋子。
“這是我姐姐沒有當明星之前住的地方。”林若水抹了抹眼淚,哽咽地說道,“以前我來過兩次。”
“那時候,這裡是她租的房子,後來……我也不知道她什麼時候買下來的。”
“姐姐用的是她以前男朋友的名字買的,所以就連徐董事長,都沒有想到還有這麼一處地方。”
“那晚,我聽了你的話,回去想了想,找到了這裡的鑰匙。”
林若水的淚珠如斷線的珍珠一樣,大滴、大滴地往下掉:“我找到了這裡的鑰匙,知道姐姐肯定還留著這處房子,於是就想著過來看看,沒想到,沒想到……”
她緊緊地抱著懷裡的日記本,渾身顫抖。
淚水模糊了她的雙眼,她蜷縮在沙發上,嘴唇發顫,沒法再繼續說下去。
墨小城震驚地看著林若水,對方的這種樣子,他很熟悉,這是極大的恐懼所帶來的,身體的機能,已經不受控制。
“別怕……”
蘇越伸出手,輕輕放在林若水的腦袋上,安撫她的情緒。
“他們,他們……”林若水將頭埋進臂彎裡,終於哭出了聲音,“他們……都是禽獸啊,是他們……逼死了姐姐。”
當她來到這處房子,看見熟悉的一切。
當她打理姐姐的遺物,翻開那一本藏在梳妝檯角落裡的日記本,看著最後那幾頁凌亂,但字字泣血的字跡……
她整個人都崩潰了。
一切跟她想的都不一樣,隱藏在時間裡的真相,殘酷得令人難以置信,打碎了她心裡所有的美好幻想。
“我知道!”
蘇越嘆息了一聲,眼裡鋒芒閃爍:“黑暗裡的罪惡,無論怎麼隱藏,總有一天會暴露在陽光之下,惡人自也會得到懲處,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姐姐是為了保護我和母親,所以才忍下來的,是我,是我……害了姐姐。”林若水想起姐姐承受的痛苦,哭得更厲害了,“她本來可以說出來的,她本來是可以把這一切都說出來的,是我,是我……”
強烈的自責,讓她開始痛恨起自己,甚至有了自殘的衝動。
緊緊抱著的筆記本從她懷裡跌落,她神色恍惚,手腕微抬,便想給自己一巴掌,蘇越眼皮一跳,猛地抓住她手腕,怒斥道:“逝者已逝,你傷害自己也於事無補,只能是讓逝者更加不能瞑目,若你真想替你姐姐報仇,就該振作起來,更加堅強的與惡人做鬥爭。”
蘇越說著,向墨小城使了一個眼色。
墨小城點了點頭,走進兩步,俯身將地上的筆記本撿起來。
趁著蘇越安慰林若水,他忍不住好奇,翻開最後幾頁,看了兩眼,不禁心裡一寒,憤怒從胸腔中騰地燒了起來,殺意根本就難以抑制。
自從上次替姐姐出頭之後,這種殺人的衝動,已經很久沒有在他心頭泛起了。
林若水在蘇越的怒斥下,終於穩定了一點心神,她用手背抹了抹淚水,哀求道:“蘇總,你,你……會幫我姐姐的,對嗎?你說過,你很喜歡我姐姐演的電影,你一定會幫我們的,對嗎?”
逼死姐姐的,是星光傳媒的徐董事長。
林若水,就算在天真,也知道,僅靠著姐姐的日記本,是沒有辦法與這樣的富豪大佬、資本大佬相抗衡的。
沒有蘇越的幫助,她什麼都做不了,反而會將自己給搭進去。
“你放心,我會幫你的。”蘇越沉聲道。
那晚,見到林若水,認出她的身份之後,蘇越就在謀劃這事了,說起來,林妙妙被多人性侵,最後被對方以家人脅迫,一步步逼死的事情,本來就是他故意挑出來,讓林若水來找證據的。
星光傳媒,徐家父子這根毒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