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加特林機槍?(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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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墨開門見山,指著旁邊的大傢伙問道。
歐內斯特驚訝地看了一眼沉墨,道:“閣下是指這個笨重的大傢伙嗎?”
看沉墨沒有回答的意思,歐內斯特聳聳肩,一攤手道:“我也不知道這個大傢伙應該叫什麼,有人叫他轉輪槍,有人甚至叫它轉輪炮。這個大傢伙是在一個月前從本土運過來的,聽說是皇家兵工廠最近研製的武器,埃裡克礦業公司購買了兩門送了過來。只是這個大傢伙看起來很嚇人,但是實際使用的時候非常麻煩。每次要使用都要將九根槍管重新清理,然後再裝填發射藥和鉛彈,效率低的讓人難以忍受。我和我計程車兵們都不喜歡它,所以就放在了這裡。如果不是閣下你的人發現它,我想它們可能會一直被放在這裡被人遺忘吧。”
看著歐內斯特一幅滿不在乎的樣子,沉墨似乎明白了什麼。
這玩意看著跟遊戲中的機槍很像,但應該並不是格林機槍。
歷史上的格林機槍是美國人理查.喬登.格特林在1860年設計的手動型多管機關槍,是第一支實用化的機關槍。
這個名字挺著有點陌生,其實是翻譯的問題。
如果將格特林翻譯成加特林,很多人就會恍然大明白,原來就是這個加特林啊。
加特林這個人非常有才。
加特林1818年出生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一個農場主的家庭。年輕的加特林除了天生喜歡琢磨農業問題外,還顯示出多方面的才能。
17歲時,他就進行過各種不同的發明試驗,有時搞個船用螺旋槳,有時又搞臺插秧機。為了使自己的設計得以成功,他需要錢。所以加特林不管什麼行當,有活就幹。他當過錄事和行政秘書,幹過種棉臨時工和收割莊稼的幫手,教過農民識字,最後去了聖·路易斯,在一家藥店當售貨員,併成了一名醫生。
美國內戰爆發後,他在一家軍隊醫院服役。一次,他在醫治傷員時,腦子裡閃過一個念頭:假如少數士兵使用速射武器,能夠對付一個步兵團,那麼己方就不會造成這麼大的傷亡了。
於是,加特林在1861年開始了多管機槍的設計,最初定名為“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
沒錯,就是這個加特林發明了人類歷史上真正意義的第一款能應用在實戰中的機槍。這哥們發明機槍的初衷不是為了多殺傷敵人,而是為了減少士兵死亡人數。
這個腦回路也的確是比較清奇的。
此機槍的特點是由多根槍管圓形排列,依靠射手轉動一個手柄,使槍管連續轉動,完成連續不斷的射擊。
在南北戰爭初期,加特林研製的加特林機槍每分鐘可發射250次。
經過30年的不斷改進,他將他的發明賣給了柯爾特槍械製造公司。
19世紀末期,它是歐洲各國控制並擴張殖民地的重要武器;經過改進後的加特林機槍射速最高曾達到每分鐘1200發,這在1882年是個驚人的數字。
但它也存在一個問題:它的最大弱點是射手在戰場上由於激動和殺紅了眼而不能控制自己,會發瘋似得把手柄轉動的越練越快,造成機槍卡殼或爆膛。
正因為如此,在20世紀初,隨著馬克沁機槍的發明,加特林機槍迅速的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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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機電技術的發展,可以利用電動機控制槍管的轉速,從而解決這種機槍的弱點。
所以到了現代,又有人把它的原理應用在機炮或車(機、艦)載機槍上,以求得高射速。最著名的應該就是
因此,後來加特林成了高射速武器的代名詞。
&n134型速射機槍。
&n134機槍是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在越南戰爭期間研製的、以“火神”20毫米機炮為基礎的6管航空機槍,主要裝備在直升機上,也可作為機械化步兵的車載武器,主要用途是殺傷集結有生目標和防空等。
因為它發射的是7.62毫米步槍彈,也稱其為“minigun”,直譯似乎應是“迷你槍”。
可是,它的射速高達6000發/分,是普通機槍的整整10倍,正如好來塢電影裡所說的“在這挺機槍的掃射下,沒有一種生物可以生還”。
而“gun”的英文原意也指火炮,所以把它叫作“迷你炮”應當更為貼切。
所以眼前這個大傢伙,跟真正的加特林機槍其實關係並不大,只是樣子上看上去有點相似而已。
沉墨猜測這應該是英國人的兵工廠一款失敗的試驗品而已,被送到新大陸來檢驗實戰的效果。
顯而易見,這個大傢伙遭到了英國士兵的一致嫌棄,根本沒有得到實戰的機會就被鎖在庫房裡吃灰了。
別說英國人了,就是沉墨也會覺得這玩意就是個雞肋。
雖然威力肯定不小,但是裝彈速度太慢這個缺點足以讓使用他的人頭大。
不過沉墨看著這兩門大傢伙,突然覺得如果將它們賣給野牛部落的話應該是一個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