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誰敢滅我曲阜孔家?(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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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打崇禎十二年起,崇禎經常做夢,夢見有一個人,在他的手上,寫了一個字——有。
這是個很奇怪的夢,而且還不止一次,所以他把這個夢告訴文武大臣,讓他們幫忙解釋。
大家聽說,都說很好,說很吉利。
這話其實也有有道理,畢竟有,總比沒有好。
然而有一個人卻大驚失色,這個人叫王承恩,是崇禎的貼身太監。
散朝後,他找到了崇禎皇帝,對他說出了這個夢境的真實意義,可怕的寓意——大明將亡。
按照王承恩的解釋,這個有,實際上是兩個字。上面,是大字少一撇,下面,是明字少半邊。
所以這個字的意思,就是大明,要少一半。
崇禎不信,不敢信,大明江山,自打太祖皇帝起起,二百多年,難道要毀在自己手上?
事實證明,有些夢的確是有那麼一些道理的。
因為沒過幾年,李自成就打進了北京城,崇禎將自己吊死在了煤山的那棵歪脖子樹上,光著腳,用頭髮擋著臉,給自己這位亡國之君留下了最後一點體面。
他死了之後,南明又先後經歷弘光、隆武、永曆等朝,共計十八年,清廷終於徹底平定天下。
因為南明朝廷實際控制的疆域最大的時候也不過半壁江山,所以這麼算下來在崇禎皇帝手中丟了的也就半個大明,應驗了王承恩的解夢。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七日,李自成的軍隊到達西直門(他從西邊來),開始攻城。
崇禎皇帝有句名言,諸臣誤我,還有一句,是文臣人人可殺。
三月十七日,事實證明,這兩句話很正確。
內閣大臣拿不出主意,連話都沒幾句,且不說了,守城的諸位親信,什麼兵部尚書、吏部侍郎,壓根就沒抵抗,全部開啟城門投降。
當天,外城失陷,第二天,內城失陷。
訊息傳來,崇禎的后妃紛紛上吊殉國,也是為了不遭受農民軍的羞辱。
兒子跑掉(雖然後來也沒跑掉),料理完了,身邊還有個女兒。
這個女兒,叫做長平公主,關於她的前世今生,查大俠在已經說過了,雖然相關內容,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胡扯,但有一點是正確的,他確實砍斷了女兒的手臂。
原因很簡單,他不希望這個女兒落入敵人的手中,遭受更大的侮辱。
不是殘忍,而是慈愛。
許多人永遠無法理解,那是因為,他們永遠無需去理解。
處理完一切後,崇禎決定,去做最後一件事——自盡。
自盡,是一件比較有勇氣的事,按照某位哲學家的說法,你敢死,還不敢活嗎?沒種。
但現實是殘酷的,而今這個世界,要活下去,比死需要更大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