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宋通的問話,段晏不屑地說道:“規定是規定,實際卻未必如規定。”

朝廷規定:丁男給永業田二十畝,口分田八十畝,其中男年十八以上亦依丁男給。老男、篤疾、廢疾,各給口分田四十畝,寡妻妾各給口分田三十畝。

永業田必須種植桑、棗、榆等樹木。口分田,就種植各種農作物。

凡授田者,每年繳納粟二斛(每斛約一百斤),稻三斛,謂之租;

每年繳納絹二匹,綾、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綿(繅絲、紡絲的下腳料,可以做冬衣的填充物,如同後來的棉絮)三兩,麻三斤。非蠶鄉則輸銀十四兩,謂之調;

用人之力,每年二十日,閏加二日,不役者日為絹三尺,謂之庸。

聽著段晏的話,宋通笑著說道:“不都是如此嗎?”

段晏搖頭苦笑道:“這看起來很美的事,在實際施行中,卻並非如此。”

首先遇到的,就是田地分配數量不足的問題。

唐代多以一家五口組成家庭,以均產糧食一百斤計算,連吃喝帶衣物等開銷,就需要最低三十畝田地,才能養活一家人。

但現在實際分配的土地,也多在三五十畝。這些土地,更還要繳納各種賦稅。豐年還好,若遇到災年,一家人的生活,立即陷入困頓可知。

另外的問題,就是皇親貴戚,以及各級官員的佔地。親王百頃、一品職事官六十頃,直到九品官的兩頃地。

想想也就知道,有權勢的人,為了便於管理土地,必會盡可能將自己的土地接連成陌。他們的地連成了片,必然使得原有的主人——那些即便獲得同樣數量土地補償的,普通老百姓的田地,因此變得零散。

有史可證的是,這樣的事情並非罕見。唐初期,百姓的田地,大多還能以十畝連線在一起的形式存在。後來就分散得多,甚至有的人家,出現了有的地塊,居然在一二十里,甚至百里以外的荒唐事。

宋通聽了段晏的話,慨嘆不已:“百姓真是不易!如此一來,對於田地的日常勞作,就不易精心了。或者是這塊地種麥,那塊地種粟,或者是豆類。”

“是啊!除此以外,聽起來租、庸、調並不為多。但那是每年都要上繳的死數字,若是遇到災年,或者家中婚喪嫁娶等事,再要應付起來,就有些捉襟見肘了。”段晏的語氣裡,現出焦躁不安。

陳暉在一旁勸說道:“好了,說這些也無甚用處。好在你頭腦精明,也能做些販售粟麥的小生意。以後,日子都會好起來的。”

段晏對著夜色長呼口氣,臉上也就現出笑意:“都說困守一個地方,會使腦袋變得呆傻。我來長安不久,也就想出了改善生活的好主見。”

宋通“哦”了一聲,饒有興味地問道:“如何呢?”

段晏神秘地對他笑了笑,這笑臉在夜色中顯得極為詭異。

隨後,他就開心地說道:“‘社邑’!知道嗎?鄉人出於各種原由,渴求互助,就結為社邑。比如婚喪嫁娶有‘婚喪社’,迎來送往有‘遠行社’。就如開溝挖渠、下地勞作,也有‘勞作社’。但我,嘿嘿,卻發覺了其中可以得到便利之處!”

宋通看著他臉上滿是市儈的神色,心中已有不喜。

段晏卻因為心中得意而未加察覺,繼續說著:“每個社邑,都有幾十人不等。即如婚喪,哪會有總是給別人出酒、出緡錢呢?我小妹也已即將婚配,也能得到別人的酒、錢。呵呵,得到錢後,我就退出社邑!”

陳暉不禁笑道:“你這樣,進了這家社邑,不久後退出,再進入另一家。長此以往,被鄉親們察覺,必為斥責。”

段晏立即答道:“只要麵皮的話,還能活於人世間嗎?官吏們,都是要臉皮的人麼?不都是酒肉姬妾在前麼?”

“好了!身在軍伍,就不要說這些!”宋通忍耐不了段晏這無恥言論,出聲攔住了他的妄語。

段晏見宋通不悅,不敢再說話;陳暉對他也是搖頭嘆氣。

隨即,宋通低喝一聲,將馬鞭揮在馬臀上。馬匹吃痛,立即發出一聲嘶鳴,驚破了暗夜的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