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琳看到墨寶的第一眼就被驚豔到了!

圍著墨寶轉圈圈,從頭到尾欣賞了好幾篇,嘴裡讚歎道:“陳墨!你今天也太漂亮了吧!像個洋娃娃一樣,我都不捨得帶你出去給別人看了,想把你藏起來。”

幸好小毫錐沒在身邊,不然林琳肯定會被他的眼刀子射穿,她這個想法太危險了。

被誇獎的墨寶笑得甜滋滋的,她也覺得自己穿上這套新衣很好看,不過嘛,“我每天都很漂亮啊~”

林琳認同地點了佔頭,一把抱過她,“那是,我家小陳墨最好看了~不過…你穿這麼顯眼不怕出門被圍觀啊?我們今天去的可是鬧市區,你這個大明星,一會兒別一出門就造成道路擁堵。”

墨寶不是很擔心,“不會吧?我人氣好像沒有那麼高吧?從來沒享受過被粉絲圍堵的風光。”

此刻,她早忘記了小時候第一次來京城被堵在機場的經歷,主要是那次被二老保護得太好,才印象不深。

林琳不可置信地看著墨寶,使勁兒點了點頭,“有!自信點!你的人氣高著呢!自從你成為高考狀元之後,成為多少家長夢想中的孩子啊。

不過,嘿嘿,有得必有失,聽說你的同齡人都不喜歡你,因為你已經成為了全花國父母口中標準的別人家孩子。哦~童年惡夢~”

呃,墨寶表示不知道說什麼了,所以太優秀也是對別人的一種傷害嗎……

“好吧,被你說得都不敢出門了,我怕被小孩打。”

林琳看著洋娃娃般的墨寶有些想笑,叫同齡人小孩,明明她自己也是個小孩好嘛…

墨寶眼珠轉了轉,“要麼我把這張漂亮的小臉遮上?”

說話間,墨寶就把頭上小禮帽的網紗拉下,罩住了臉,添了一份神秘感,不過熟悉她的人還是一眼就能認出來的。

林琳有些無語,“我覺得你應該照一下鏡子。”

墨寶聽話地往一旁的玻璃走去,鏡子沒有,玻璃還是有的,這一看,好叭,加了網紗之後好像更吸引人去看她的臉了。

“算了,我豁出去了,被人認出來就認出來吧。我才不想因為怕被人認出就故意扮醜呢,長得好看又不是我的錯。”

而且,她真沒覺得會有林琳說的那麼誇張。

三個人是打車去的古玩城。

雖然地鐵更快也更方便,但鑑於墨寶的身份,林琳覺得還是別坐公共交通的好,萬一被認出那就不太美妙了。

十一期間的京城地鐵本就擁堵,若被人發現墨寶也在地鐵上,估計就不止擁堵,癱瘓都有可能了。

她是出來玩的,可不是陪著墨寶被當猴看的,為了公共秩序著想,還是悠著點。

十一的古玩城擠滿了遊客,不少人是看多了鑑寶類的想來撿漏的。

只不過人生不是,撿漏這種事早就在京城的古玩城裡絕跡了。

這年頭,可不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現在的古董攤小販可精著呢,收入手的東西有看不明白的也不會低價賣,更別說地攤上擺的絕大部分都是工藝品。

想來古玩城想撿漏的遊客,往往都被當成漏給撿了。

小攤販最喜歡的就是這些遊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