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五十三章 所謂光腳不怕穿鞋的(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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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辯合,應該說公孫玲瓏是對得起自己的姓氏的,真就把詭辯貫徹到底……也難怪現在但凡講究一點的百家門派都不願意和名家辯論。
辯贏了沒什麼好處——贏個名聲已經不咋地的名家,賺不著什麼面子,而詭辯論題又無法增進學識,也賺不著裡子。
反倒是辯輸了得搭上自己的名望,給名家當墊腳石……
書歸正題,連贏七場的公孫玲瓏得意的搖晃著手中充當摺扇使用的面具,倚靠在一匹純色白馬旁邊,依舊是那副故作姿態的扭捏模樣,令在場的儒家弟子看的很是火大——既是辣眼,也有鬧心。
不過公孫玲瓏並不在乎儒家弟子的怒目而向,她覺得自己已經贏了。
在第七場辯合,公孫玲瓏便搬出了祖傳的“白馬非馬論”……以及一匹據她說是祖傳的白馬,並以此輕鬆的取得了勝利。
正如當年先祖公孫龍輕鬆辯倒孔穿一般,她再度拿回了公孫家失落的榮耀!
甚至她也用了楚王失弓之事來反駁儒家弟子!
此時此刻,恰如彼時彼刻!
公孫玲瓏確信自己一定可以追隨先祖的腳步……
讓公孫家再次偉大!
一想到這,公孫玲瓏那張大嘴的嘴叉子就止不住的往耳根子後面咧。
接下來,她不準備再換辯題,打定主意靠著白馬非馬徹底拿下勝局,讓儒家再次敗給名家。
伏念和自己的師弟顏路對視一眼,頗有些相顧無言。
說實話,面對這種局面他們沒什麼破局的方法……或者說他們有,但是不方便用。
經過那麼多年的研究與反省,所有領教過名家詭辯的門派都領悟出一個道理——面對詭辯,講道理是最沒用的行為!
想要贏,你就得比名家的人更不講理……或者也可以選擇亮拳頭,用講物理的方式。
就像是公孫龍固然可以辯贏百家高手,面對不和他爭辯的守關兵卒,卻也必須乖乖交錢。
而在場的人裡,無論是掌門伏念,還是老二顏路,亦或是老三張良,都有把握用類似的詭辯話術駁倒公孫玲瓏。
但是不行!
他們不能上場。
名義上,伏念是儒家的掌門,顏路張良和他平輩。
而公孫玲瓏卻只是公孫家內定的繼承人,不是名家領袖,差著一輩兒呢!
儒家和名家沒什麼輩分好排的,所以伏念也不需要在公孫玲瓏面前拿長輩的架子,但是讓他,亦或是他的師弟親自下場以大欺小,還是用詭辯的方式欺負,那就不可能了。
儒家寧可輸了辯合,也丟不起這個人。
下面的那些小輩兒弟子倒是沒這個顧及,但是儒家從來也沒教過人辯論的時候耍小手段,都是堂堂正正的。
所以這些弟子基本不可能想到這麼做……即使有機靈的想到了以毒攻毒的辦法對付公孫玲瓏,一時半會恐怕也琢磨不出頭緒。
除非他們三個提點一番……不過這顯然也不行。
所以……就這麼認輸?
伏念倒是並不在乎一場辯合的輸贏,尤其是和名家的辯合。
畢竟君子無所爭,辯合又不是射箭比賽。
而且說真的,就算有弟子用詭辯的方式贏了公孫玲瓏,他也不覺得是什麼露臉的事。
詭辯,終究是歧途,是不上臺面的微末伎倆。
他並不希望因為一時之爭,引得門下弟子耗費精力在詭辯這種小道之上。
不過就在伏念決意放棄這場辯合的時候,張良的目光卻投了過來,示意他不用著急。
伏念眉頭微微抽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