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林飛陶醉地閉上眼睛。

好爽啊,太爽了!

這就是打臉的聲音啊。

最爽的是連自己動手都不用,直接讓敵人代勞了。

這麼爽的事情會上癮的,以後沒臉打了怎麼辦?

說好兩個耳光。

祝蘭亭子爵足足打了十五個才停下來。

因為,他把兒子祝文華當成了沈林飛在打。

想象著這每一個耳光是抽在沈林飛的臉上,所以越來越用力。

直接將兒子祝文華打得口鼻出血,腫如豬頭。

旁邊的李芳城主咧著嘴看著這一切,他都覺得疼啊。

而祝文華從小到大,從未遭受如此之恥辱。

被父親打算不上什麼恥辱,但眾目睽睽之下捱打,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且他祝文華從小到大就非常優秀,養成了心高氣傲的性格。

此時受辱,內心的氣憤幾乎要將天靈蓋都掀開了。

上天無眼,上天無眼啊!

祝蘭亭子爵淡淡道:“沈公子,你可滿意了?”

沈林飛道:“還有第二個條件啊,把所有庫存的《鴛鴦夢》下冊全部送過來,讓祝文華親手燒掉。”

你祝文華之前不是想要燒掉我的書嗎?

那麼現在,你就親自動手,燒掉你自己的書吧。

放火燒別人的書固然很爽,但燒自己的書可能會更爽也說不定哦。

“不……”

祝文華嘶聲喊道。

雖然寫書是為了刷名聲,為了吸引張春華的注意,但那也是他辛辛苦苦寫出來的心血啊。

不過這本書是他的心血,卻未必是祝蘭亭的心血。

有一句話說得好。

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精血的心血,不是我的心血。

祝蘭亭淡淡下令道:“去把這些書運過來。”

“是!”

……

大約一個時辰後!

祝文華的《鴛鴦夢》下冊,總共四千多本庫存書,全部被運了過來。

整整幾馬車啊。

這幾千本書從馬車上卸下來,堆放在空地中央,彷彿一座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