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歲時,就擁有了第一把弓箭。在我們那裡,擁有弓箭,就意味著擁有出去打獵的資格。

當時的我,很興奮。

因為我是小夥伴們,最早獲得這種資格的孩子。

於是,為了向小夥伴們展現我的實力,我決定進入十萬大山,獵取一隻火兔。

火兔是十萬大山中特有的兔子品種,它全身長滿火紅色毛髮。

這種紅色毛髮價格極為昂貴,穿上用它製成的大衣,可以躺在冰天雪地裡睡覺。

當然,我並不是傻瓜,之所以選擇火兔作為獵物,最主要是因為它沒有任何攻擊力,唯一的技能就是跑得快。

但是,跑得再快,有我手中的弓箭快?

所以進入十萬大山第一天,我就順利獵到一隻火兔。

如果此時,我帶著火兔離開十萬大山的話,也許也就沒有後面的故事了,我現在早就化為一捧黃土了。

出師大捷讓我產生了一個大膽的念頭,也許我應該進到十萬大山深處,看一看那裡面到底有什麼。

在我們村子裡,按照祖傳的規矩,獵戶只能在十萬大山外圍打獵,嚴禁進入深處。

據說,在大山深處,沉睡著一隻恐怖怪物,它可以一口吞掉十萬人。

聽到這裡,尤馬茲·拉拉船長皺了皺眉頭,打斷:“我怎麼聽說,在十萬大山的深處,住著十位皇階兇獸呢?”

“你的說法是對的,在十萬大山深處確實住著十位皇階兇獸,不過,對於山村裡的村民來說,所有的兇獸都叫做恐怖怪物。原因很簡單,無論是遇到哪種兇獸,獵人唯一的結局就是死亡。”神·長生解釋道。

“這麼說,也對!”尤馬茲·拉拉船長點頭表示贊同。

就像在一些原始星球,無論是神兵利刃,菜刀還是磚頭,在殺死人後,都統稱為兇器一樣。

“規矩是一點點深入人心的,人年紀越大,對規矩越重視。當時我年紀尚小,看著草叢裡被我一箭射死的兔子,當時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厲害的獵手。我要潛進十萬大山深處,一箭把那隻恐怖怪獸射死,從此成為全村人敬仰的物件,博取小麗的好感。”神·長生講到這裡再次停頓一下,有點難為情的解釋道:

“小麗是村子裡最漂亮的女孩子,她有一雙明亮的大眼睛和一條烏黑齊腰的大辮子,是村子裡所有小夥的夢中情人。”

唉,人類總是在荷爾蒙的作用下,變得盲目痴愚。

尤馬茲·拉拉船長笑著點頭:“小夥子嘛,有追求,可以理解。”

“我用剝皮小刀剝掉了火兔的皮,然後點燃木柴,把肉烤得焦香,美美飽餐一頓,然後向深山中前行。”神·長生繼續說道:

“十萬大山很大,並且大山上長滿茂密樹木,半天后,我赫然發現自己迷路了。並且從遠處不時傳來恐怖的嚎叫聲,我當時恐懼極了,拔腿就向著自認為進來的方向跑去。不知道跑了多久,當一個二十多米高的長頸鹿出現在前方不遠處時,我以為自己死定了。”

“我躺在地上閉目等死,許久,並沒有疼痛的感覺傳來。我這才睜開眼,看到原來那隻巨型長頸鹿正在吃山坡上的樹葉,這才鬆一口氣,原來這傢伙是草食動物啊。我小心翼翼的躲開了巨型長頸鹿,繼續向著自認為正確的方向前進。”

“不過,相比剛才,我小心了許多。我從旁邊的草叢裡採集到一種名為骨馬的草藥,用手揉搓成碎泥塗抹在身上。這樣可以掩蓋身上的氣息。”、

“就這樣,藉助骨馬氣味的掩蓋,我在十萬大山深處像一隻沒頭蒼蠅般亂轉,白天用弓箭獵取一些小型獵物飽腹,夜晚則尋得一塊岩石,躲在岩石下面睡覺。現在想一想,當時我一定是得到了幸運女神的青睞,要不然有一百條命,都不夠死的。”

“我在十萬大山中轉悠了大半個月吧,也沒能找到回家的路。就在我以為從此再也離不開那裡時,意外發現了一條小河。小河大概十多米寬,河水很清澈,我用手捧著河水飽飲一頓後,突然想到,水往低處流,只要我沿著河水流動的方向,那一定能走出十萬大山。”

尤馬茲·拉拉船長贊同的點點頭,在探索原始星球時,他也遇到過迷路的情況,不過大部分可以用隨身攜帶的定位儀來確定方位。

在少數特殊情況下,定位儀可能被附近的磁場干擾,無法使用。那麼就需要依靠周圍的環境來判斷行進方向,沿著河流走,也是其中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就這樣,我開始沿著河流前進,不過,走著走著,我就覺得不對勁!”神·長生突然停頓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