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當初看中胡志高,就是因為這個男人有擔當,在危機時刻可以挺身而出,當災難來臨時,他能夠頂天立地。

“你一定要活著回來...“麗薩說完這句話,轉身向別墅的地下堡壘走去。她要活著等胡志高回來。

...

牧場大門口。

“大傢伙,上馬,跟我走!”

胡志高挎上一匹棗紅大門,拉著韁繩,高聲吼道。

那些牛仔們也早就把各自的‘戰馬’牽了出來,聽到明亮,整齊劃一地上了戰馬。

在北美洲西部的牧場中,馬匹是最經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因為這裡地廣人稀,並沒有道路,到處都是坑坑窪窪的溝渠,只有戰馬可以在這種惡劣環境下使用。

“噠噠噠噠!”

在胡志高的帶領下,牛仔們在黑夜中急速向牧場邊緣奔去。

....

此時。

牧場邊緣的樹林中,一雙雙油綠的眼睛在黑暗中格外恐怖。

其中一雙油綠眼睛的主人身材格外高大,別的野狼的身軀有小牛犢那麼大,這一隻野狼則堪比一隻大水牛。

它只有一隻眼睛,眼眶上滿是白色膿狀汙垢,滲出點點血絲,張開嘴巴,一顆顆白色牙齒陰森可怕,嘴角時刻掛著濃稠唾液,渾身散發著血腥氣息。

它就是這個野狼群的狼王。

在荒漠中,存在數百個野狼群,野狼們很有領地意識,每一個狼群都有自己的領地,它們只能捕捉領地內的兔子,老鼠。由於今天的氣候格外惡劣,夏季的時候長達三個月沒有下過一滴雨,那些兔子,老鼠等小動物大量死亡,等到了冬季,荒漠中一片蕭肅,野狼們翻遍領地,也找不到一點食物。於是,一場殘酷的戰爭開始了,狼群之間開始了一場血腥殘殺,勝利者不但可以獲取領地,還能獲得食物,那些食物就是野狼的屍體。

獨眼狼王是一個智商非常高的狼王,它自認為無法抵擋其他狼群的攻擊,於是乾脆領著野狼們從荒漠裡走了出來。在它看來,與其苦苦守在那個貧瘠的荒漠中,還不如直接進攻人類領地。這肥美的牧場中又那麼多大牲口,還有清潔水源,如果把領地佔領了,那麼狼群一定會大大擴大,到時候,它要帶領野狼大軍殺回狼群中,統一荒漠。

“嗷嗷!”

獨眼狼王已經看到了牧場別墅昏黃的燈光,仰著脖子,炸起毛,發出一聲長嘯。

“嗷嗷..嗷嗷..嗷嗷..“

它身邊那些野狼也都興奮了起來,它們雖然沒有獨眼狼王那樣志向遠大,但是對於大牲畜的味道,早就垂涎三尺。

不過,往日受限於荒漠野狼和人類達成的默契,不能隨意進攻牧場,只能在那個艱苦的荒漠中苦苦掙扎,現在有機會出現在牧場中,它們的心情別提多激動了。

進攻時機已到,獨眼狼王覺得自己的血液開始沸騰起來,它邁開四肢,在草叢裡賓士起來,而他身邊那些野狼也都興奮得嗚嗚直叫,跟在它後面。

...

這時候,胡志高已經領著牛仔們趕了過來,聽到寒風中傳來的野狼嚎叫聲。

“大家先停下,野狼也上來了!”

胡志高,舉起手,命令牛仔們停下。

“大家舉起武器,暫時關掉頭上的射燈,打那些野狼一個出其不意。”

牛仔們聞言,連忙關掉燈,舉起各種槍支,對準漆黑的遠方。

荒漠野狼不但力量強大,速度快,而且它們還很狡猾,如果被野狼們發現有人在這裡埋伏,它們一定會調轉方向,從側面發動攻擊,那樣的話,造成的危害就大了。

所有人的神經都緊繃了起來,胡志高甚至能聽到寒風中傳來的野狼爪子肉墊觸及石塊的聲音。

空氣中瀰漫著一股肅殺的氣息。

生與死只在一瞬間。

漸漸地,一雙象徵著死亡的油綠眼睛在黑暗中浮現出來。

然後是兩雙,三雙...最後是無數雙。

所有人的心情在這段時間都緊張起來,在以往他們面對幾隻偶爾逃竄到牧區的野狼,尚且會付出很大的代價,這一次竟然有這麼多隻野狼同時出現,讓他們不得不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