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在網上,沈翌總能看到一些原創音樂已死,搞原創死路一條之類的言論。

這種話,如果放在幾年前,網際網路秩序混亂那會兒,各大音樂肆無忌憚,免費聽歌吸引使用者…

那個時間段,原創音樂已死。

沈翌是認同的!

畢竟,一味的搞免費,歌手的付出得不到回報,大部分人肯定沒心思再去創作。

可是,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幾大音樂網站巨頭崛起,以及國家層面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現在的音樂版權,已經逐漸被大家重視。

聽歌,下載歌曲都需要充值會員。

這種模式,絕對是最公平,最公正的。

尤其是對於普通歌手來說,只要你有才,花點小錢就能自己搞一張專輯,一首單曲。

網路歌手,就是網際網路音樂創造出來的產物,對於年輕人來說,什麼知名歌手,網路歌手,大家壓根不在乎你是不是簽約了大公司。

只要歌好聽,他們就願意支援。

搞原創賺不賺錢,其實看許三篙就知道了!

他的歌,有需要花錢才能聽的嗎?

他人有經常上綜藝撈錢嗎?

演唱會啥的,開了幾場?

這傢伙除了搞音樂,連人都不怎麼露面。

可是人家一搞,搞了多久?免費了多久?

難道他的每首歌都是自己倒貼錢錄製的?

這種恐怕誰也不會相信吧!

音樂網站不需要給歌手版權費嗎?

歌手願意給大家免費聽歌,版權費要低一點,難道音樂網站還會拒絕不成?

搞原創死路一條,本質上是你創作不出來。

說白了,那所謂的原創音樂已死,其實是一群已經跟不上時代的人,在那裡瞎嗶嗶!

年輕人不在一味地花冤枉錢,去聽他們那些老掉牙的音樂,網路歌手層出不窮,一首接一首火爆全網的單曲橫空出世…

人紅是非多,歌紅也是一樣的。

一群吃飽了閒的,阻止不了人家歌被大眾喜歡,就各種手段齊出,什麼沒內涵,沒文化…

妥妥的鍵盤俠,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沈翌覺得,音樂這東西就是給人聽的,只要好聽就行,其他別的摻和太多沒意思。

當然了,沈翌自己是不會把精力放在音樂上,因為他本質上就不是什麼音樂人。

而且,他也搞不出原創,他只會抄。

不過,有句老話說的好。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道理。

抄襲的風險太大了,不值得。

還是老老實實跟人搶角色,出演電視劇,電影比較好,這個比抄歌風險小很多。

不對,是壓根就沒有一點風險。

娛樂圈演員搶角色,屬於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一些劇組拍到一半,臨時換主角,這種現象在娛樂圈是真實存在的。

搶跟抄,本質上是一樣的。

只不過,搶的人,他理直氣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