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巧月(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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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月的母親曾是某個城某個青樓的妓女。
巧月已經不記得她的母親叫做什麼名字了。
或者巧月也從不曾聽母親說起過。
只知道樓裡的人都喚她作月兒。
此處就叫她月女吧。
早前月女也是家世顯赫的貴家之女,通琴律、知書墨、精棋略、曉畫藝,因謀逆之罪,家中男丁盡數斬頭流放,女眷也被賣入青樓。
月女姿容出色,才藝不俗,便被青樓捧作頭牌。
可她心高氣傲,不願以色侍人。
青樓老鴇暗自冷笑,進了這兒的門,管你是三貞九烈的良家婦女,還是不通世事的純良少女,不都得在大棒之下變成蕩婦?
於是木棍伺候,拳打腳踢,不給吃飯,不給喝水,你怎麼難受怎麼來。
想要吃飯?
想要喝水?
想要休息?
可以,給老子去接客!
十幾歲的少女膚滑柔嫩,又如何能夠忍受得住如此酷刑。
於是她只得去聽從命運。
好在她姿容極為不俗,做的是賣藝不賣身的清貴事,到也算的上是高雅?
漸漸的她也認命了。
便想著掙些錢財能夠替自己贖身,可別以為謀逆之罪的家屬就只能永世為娼了,若是錢夠多,照樣可以出去。
素手彈琴,銅爐薰香。薄紗半掩,欲語還休。
可贖身錢是天價,正常來講,除非有達官貴人賞賜,或者直接贖人出去,否則哪怕是頭牌,在青春貌美的那幾年也攢不夠贖身錢。
人老珠黃,歲月催人。
不夠資格作頭牌了。
怎麼辦?
賣身契還在青樓手裡。
那就去賣身。
字面意義。
不想賣?
也可以。
用錢!
錢用光了怎麼辦?
賣身!
即便贖身出來了,除非嫁作他人妾室,否則又以什麼維持生計?
除了青樓那點按贊事,還會些什麼?
為了生存便只好又做起了風塵之事。
迴圈往復。
一等媚人,陪人風雅。
二等良子,奉人侍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