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一起長大,但經歷不同(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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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安是他們家所在的城市,和梧桐市離得不遠,他離開梧桐市後是在那邊工作生活的。
林唱晚哼了一聲,“你還說不是為了拿檔案過來?拿完了就要跑。”
“捨不得我啊?捨不得我就趕緊回寧安。”
“誰捨不得你了,我就隨便一說。”
林朝陽早就習慣了林唱晚的嘴硬心軟,沒去和她計較,只是說,“馬上元旦了,元旦完了就是春節,你不回家那邊發展可以,過年過節總要回吧。”
“元旦就不回了,等春節吧。”
他能聽出林唱晚的聲音變得不是很愉快,便沒有再多說。
林唱晚七歲去到林家,嚴格意義上說,他們兩個能算是一起長大,可是林朝陽知道,林唱晚在林家經歷的和他不一樣。
他知道自己爸媽不是善心大發才去收留林唱晚,而是他們期望兒女雙全,更重要的是,身為“暴發戶”的他們總有一種文化自卑,自家的孩子又不是個聰明孩子,他們才會想要收留一個高智商的孩子來彌補那種家族文化上的缺憾。
那時林唱晚在寧安是名噪一時的“神童”——那會兒她還不叫林唱晚,唱晚這個名還是後來她自己給自己取的。
她再次登上新聞是因為她父母出車禍雙雙亡故,留下她孤身一人。
她家裡又沒什麼親戚,按理被送到了孤兒院,被送到孤兒院不久,就被林載生和曾媛安收養了。
林朝陽承認,他是嫉妒和討厭過林唱晚的,嫉妒她只靠聰明就能得到許多,討厭她忽然出現分走父母的關注,可是時間越是推移,他越能看到林唱晚之於他爸媽而言,只不過是個工具而已。
他不十分優秀,但爸媽真心愛他;
林唱晚十分優秀,但她從未真正得到過愛,她得到的那些只是一種獎勵,若她做得不好,獎勵自然沒有。
嫉妒和討厭漸漸變成同情和心疼,而他也漸漸從心裡接納了她。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才是她在那個家裡真正的、唯一的親人。
至少他會在意她的喜怒哀樂。
沒有人會喜歡那種冷而壓抑的環境,所以當初林唱晚提出要拿著上學期間攢下的獎學金和稿費獨立出去的時候,他沒攔著,甚至在自己離開梧桐市後把房子轉給她住。
語言上他的確一直在勸林唱晚回家,但行動上,他始終是支援她的。
之所以時不時還嘮叨她回家,倒也不是要維持什麼好哥哥的人設,只是偶爾確實也會想念有她在的日子。
可嘮叨完了他又會後悔,會想著:如果她回家了還要承受和以前同樣的折磨,那飄在外面,未必不是個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