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選定(第2/2頁)
章節報錯
可要說有多偏,那倒也不至於。
這點兒距離,姜老五覺得對她他們飯店完全沒有什麼影響。
只是不管姜老五怎麼說,姜芸芸都決定就選那個一中正對面的了。
姜老五看姜芸芸這麼堅定,最後也只能同意。
不過姜芸芸也怕房東等他們飯店開起來再加房租,或者不再把房子租給他們。
所以她也和姜老五說好了,租房合同一簽就要籤五年,之後的每年可以提高百分之五的房租。
合約到期之後,他們有優先續租權。
如果房東準備賣房子,他們也有優先購買權。
對於姜芸芸後面的要求,姜老五也沒有說什麼。
他覺得這些是必須要定下來的,不然以後房東看到他們賺錢了,如果眼紅了怎麼辦?
有了這一紙合約,也能對房東的行為有一定的約束。
不過,“小妹,別的也就算了,怎麼咱們還要每年都給他漲房租呢?這樣咱們不是虧啦?”
姜芸芸笑了。
“虧?
怎麼可能。
你就按照我說的做吧,放心,絕對不會虧的。”
姜老五隻能按下這個疑問,第二天就去找房東交涉去了。
像這種第二年還上趕著多給錢的事情,姜老五覺得只要不缺心眼的人都會同意。
果然,他把這個條件一說,那房東完全不在意要籤五年的合同。
只開心於他居然碰到了這麼缺心眼兒的人,居然上趕著給他送錢。
不過姜老五可不是給人送錢的人,定下可以籤五年以後,他就拉著房東開始講起價來。
最後終於把房租定在了一年三百塊錢,就這都是姜老五磨破嘴皮子才講下來的呢。
姜芸芸知道後也沒有出面,把錢交給姜老五,讓他籤的合約。
房子定下了,姜芸芸又找到了姜老二,把裝修的事情交給了他。
而姜老五也開始了招兵買馬。
而姜老大和姜老四他們,最近一直在外面早出晚歸的賣電子手錶呢。
姜芸芸還在她們學校門口看到過姜老四,他拿著一堆手錶在學校門口擺攤。
放學的時候,他周圍圍滿了對電子手錶有興趣的學生。
只是電子手錶的價格雖然大家覺得挺便宜,可很多人上學的時候也不會帶那麼多錢啊。
姜老四在一中門口擺攤的當天也只賣出去一部分電子手錶。
不過他也和很多學生約好了,第二天他還會過來,那這學生明天帶錢過來就行。
於是第二天,姜老四回家的時候開心的眉毛都要飛起來了。
除了姜老四,姜老大和姜老二,姜老三也去不同的地方賣電子手錶。
他們都在電子手錶上面投錢了,賣起來就格外上心。
等姜芸芸找到姜老二的時候,他正和姜老四他們算著當天賺到的錢呢。
不過幾兄弟聽到姜芸芸需要他去幫忙裝修,立馬很好說話的把他推了出去。
“既然芸芸需要你幫忙,那你就去吧。
這手錶也沒剩多少了,我們幾個能忙活過來。”
於是姜芸芸就這麼把姜老二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