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反水?!!(第3/5頁)
章節報錯
只等他忍無可忍時,桃瑞絲才恰到好處的開口,將他呼之欲出的怒火宣洩又頂了回去,不給他發言的機會:“扣押程式我們瞭解,這份檔案上寫的很明白,但現在我的僱主只是想確認一下他被扣押的財物的完整性,僅此而已。”
“律師?”威爾遜瞪了她一眼。
“是的,修特利特律所的主理人,桃瑞絲。”
“你們沒有調查證物的權利。”
桃瑞絲搖頭:“不是調查,只是確認證物的完整性,畢竟這是一架價值900萬米金的私人飛機,如果遭遇損壞,你們並不能擔負起這個責任,並且,我們的訴求並不會影響你們的調查。”
威爾遜深吸一口氣,開始調整情緒。
他知道這時候不能再意氣用事。
暴躁只會跌入對方的圈套,如今必須冷靜對待。
約莫五秒後。
威爾遜道:“遞交申請吧,交由我們稽核,什麼時候能查驗了,我們會發出通知。”
拖,就硬拖。
走程式要花費的時間,還不是他們說的算。
約瑟夫等人皺眉,怒火也被勾動起來,但出於對桃瑞絲的信任,他們沒有插話。
李欽同樣被噁心到了。
沒想到對方還有這麼一招?
多洛莉絲扯了一下他的衣袖,看向馬修。
意思很簡單。
馬修該出場了。
但馬修卻無動於衷。
桃瑞絲表情依舊鎮定:“遞交申請後,具體稽核時間是多久呢?”
威爾遜咧嘴笑了:“我無法準確告知,但這是必經過程,你們能做的只是等待。”
“呵呵。”桃瑞絲跟著笑了,“緊急突發情況,也有緊急事件的處理方式,聯邦法律的健全與完善為公民的權益,提供了保障……”
“昨晚波特蘭爆炸事件中損毀的飛機,據稱是FBI內部資產?但我懷疑,被摧毀的飛機是我僱主的空客H145,當然,我們並沒有相應證據,但如果遞交法庭審判,我想我們有權利驗證這件事的真實性。”
“威爾遜……副主管?我現在嚴正告知,我會在明早遞交申請,請求司法程式的介入,當然,你所說的查驗申請,我現在就提交,開始吧,告訴我要辦理什麼手續……”
桃瑞絲逐漸顯得慵懶疲憊,似乎在埋怨:“我的工作很忙,今晚還要寫訴訟申請,並且很多記者朋友都很好奇這件事的經過……”
威爾遜臉色大變。
對方猜到了?
對,沒錯,一定是的,否則不可能在爆炸案第二天就找上門來!
查驗證物的程式稽核,他們可以拖延。
但因為爆炸案的緣故,對方律師向法庭提出相應請求,即便沒有證據,卻因為證物的高昂價值,法庭會出於財物保護的角度,應允此事。
而更可怕的是……
輿論。
他們無法承擔輿論的發酵。
“李先生,我想我們應該私下談談,你知道,你的飛機作為證物被扣押,牽扯到俄勒岡的大案,我們必須謹慎對待,但你現在的態度,讓我產生懷疑。”
“你為什麼一直要阻撓影響我們的調查工作,或許你在‘託亞案’中的立場是存在問題的,我們可能會因此而重新展開對你的調查……”
一番話,威逼沒有利誘。
託亞案的嚴重性,威爾遜明白,李欽也明白,而在威爾遜看來,這個華人並不敢涉足進來,而正如他所說,FBI也有權利重新對他發起調查。
可這番話在李欽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