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逸辰和蘇子謙來到大堂坐下,也沒人來跟姜逸辰說要做什麼,姜逸辰只好讓蘇子謙去泡一壺茶來,然後看起了桌子上的公文。

按理說,姜逸辰是新來的縣令,應該有人來給他交接上任縣令留下的問題什麼的,但是沒有,姜逸辰猜想這應該是胡成毅指使的,這縣衙除了他,沒人敢這麼做了。

一上午就在看公文還有處理瑣事中度過了,這期間倒是不斷有人進來讓他處理案件,例如哪家的貓給人毒殺了、哪兩家在吵架、劉太太在買菜時被騙了兩銅錢等等,反正都是一些芝麻綠豆的小事,其實這些事情讓捕快處理就行了,但是還是讓姜逸辰這個縣令來處理。

很明顯這還是胡成毅指使的,就是在明著告訴姜逸辰,你就只能處理這麼點小事了。

不過姜逸辰對此倒是表示很滿意,本來他來這裡就不是為了當這個縣令的,最好每天都能像今天上午一樣這麼輕鬆。

胡成毅書房裡。

“怎麼樣?這位縣令大人的反應怎麼樣?”胡成毅問道。

“回大人,並沒有什麼反應,看樣子他還處理得很開心,臉上並沒有什麼不滿。”衙役躬身回答道。

聽到這的胡成毅微微一笑,並沒有說什麼,讓衙役退下去,就在這時,外面有一個衙役敲門走了進來。

“何事?”

“外面有人報案,說是她的鄰居被人入室搶劫、被殺了。”那進來的衙役說道。

“讓林捕頭帶人去處理就好了。”胡成毅說道,接著轉念一想,喊住了正要出去的衙役,說道:“讓我們的縣令大人來處理這件事吧。”

“是!”那衙役領命退了下去。

胡成毅讓姜逸辰來處理這件事有兩個原因,一是想要試探姜逸辰到底是不是在裝瘋賣傻,還是真的是這麼無能,胡成毅能隱隱感覺到這個新來的縣令並沒有他表面上的這般簡單;

二來,則是進一步打擊姜逸辰的威信,他是新來的縣令,如果處理不好這件事的話,這會讓得眾人看低他,接下來姜逸辰只能乖乖地在縣衙坐著,當一個有名無權的縣令了。

剛處理完一件瑣事的姜逸辰,剛想歇息一下,然後等散值,這時就有一個衙役跑進來說有兇殺案發生,讓姜逸辰去看一下。

這讓得想要輕鬆度日的姜逸辰夢想破滅了,他不想去都不行。

根據《大隋律例·刑律·斷獄·檢驗屍傷不以實》規定:“凡命案,主事者延宕不查,藉故推託補辦,杖六十。”《大隋律例》說得很清楚,如果發生命案,縣令或者負責刑獄的主要官員不及時趕去現場勘查,要被杖責六十大板。

此舉是為了約束官員愛民勤政。

縣丞的職責是主管全縣文書檔案、倉庫、糧馬、徵稅等事宜,所以胡成毅剛才可以推託這件事,但是姜逸辰這個要負責獄訟的縣令就推託不了了。

姜逸辰和蘇子謙兩人帶著捕快匆匆趕到案發現場,此時現場已經被圍了起來,周圍有不少百姓探著頭想要八卦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見到是姜逸辰,守在一旁的捕快急忙迎了上來,帶著姜逸辰進了屋裡。

進到屋裡,一眼就看到了死者的屍體,此時正有仵作在驗屍,仵作見到是縣令大人進來急忙起身見禮,姜逸辰讓他不必多禮,繼續手頭的工作。

姜逸辰則是和蘇子謙逛了一圈宅子,看一下現場有沒有留下什麼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