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天黑請閉眼(三十二)(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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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熱了起來,彷彿無盡的財產在向他招手。
溫秋雨禮貌的和她的律師顧畢握了手,就各自坐下。
法官敲了三次錘,現場才徹底肅靜了下來。
孟蕎的律師王軍拿出了手上的資料,首先發言。
“被告方繼承的是他兄弟的遺產,在法律上規定了有資格繼承,而且原告有精神疾病,不具備民事行為權利。”他沉著聲線,不讓人看出他心裡的狂喜和聲線的顫抖。
他可是看了這資料的,被告妥妥的贏!他幫忙也是為了讓自己火一把!
“何為兄弟?原告的父親小時候只見過溫袁山先生寥寥數面,同母異父而已,何談兄弟?血緣上面的兄弟恐怕還不如一個外人吧。”顧畢冷漠回答。
“法律規定,精神病人只是喪失了民事行為能力,不能自己獨自處理一些事務,但不失去民事權利能力,仍然享有繼承權。”
“精神病人辦理繼承理應有監護人代辦,但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可以自己辦理。”
他啪的一下把溫秋雨的間歇性精神病歷拿了出來。
“按照記錄,原告方從小到大一共花費被告放六萬零餘元,且對她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創傷,國家當初給的你們五十八萬元不過是扶持原告到十八歲的資產。”
“五十八萬元,只有六萬元花費在了原告身上,這就是被告方所謂的盡心盡力?”
他冷笑著把花錢零細遞給了法官。
圍觀的人也譁然,記者瘋狂的在紙上寫著什麼。
七歲到二十一歲?竟然只花了六萬元?一年五千都不到?還包括了所有衣服和上學的費用!
這和孟蕎他們嘴裡的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可有些出入。
王軍目瞪口呆的看著他把所有零細拿出來,也有些不敢相信他這邊拿到的總共八十多萬元的花費是假的。
他再低頭一看,才發現了出入。
2013年5月,醫院支出八萬六千。
2013年8月,醫院支出十萬。
一個月怎麼可能花這麼多藥錢?又不是做什麼手術!
“並且在此期間,被告方所代管的兩套原告方的房產一直在出租,一共收租三十三萬餘,地產平方價從3000漲到了兩萬三。”
“還有原告在十八歲過後,被告方一直在逼問原告方當初父母的賠償金額,想用作自己兒子的彩禮費用。”
“且在這期間,威脅、壓迫、挖苦、排擠,原告方。給原告方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傷害。”
顧畢看著溫袁山一家,彷彿在看什麼社會蛀蟲。
本來溫秋雨一家就和他們家形同陌路,根本沒什麼交際,只是因為血緣上的繼承資格只有溫袁山和溫秋雨的。
而溫秋雨當時才七歲,不能繼承房產。
溫秋雨父母生前的生前意外險上的遺囑顯示,死後一切都要歸溫秋雨所有。
所以溫袁山一家只是代管。
而那五十多萬,是分給他們家培養溫秋雨到十八歲的金額。
但是在此期間,他們非但沒有對她好,吃的穿的都非常拮据,還把她逝去的雙親的房子出租,用於掙外快錢。
甚至還把那兩套房子當做了自己家的婚房。
不要臉也沒見過這麼過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