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當我退出娛樂圈後(一)(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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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秋雨睜開眼睛的時候正在床上,周圍都是散落的空酒瓶。
“哇。”她下一秒直接扶著床邊吐了出來,吐出一口又一口沖人的酒。
腦袋裡面還有耳鳴聲在響。
“錄入世界劇情。”
系統給她把血液裡的酒精全部去掉了,連胃裡的一同去掉,她才感覺舒服些。
“馬上。”
這個世界是娛樂至上的世界,幾乎3個小孩子裡面就有兩個長大的夢想是成為明星。
成為名人,幾乎是所有普通人的夢想。
想要出名。想要有花不完的錢。
原主也不例外。
她16歲進了演藝公司,成為了一名練習生,18歲出道就很有熱度。
她以最性感的舞姿和最撩人的歌曲出名,儼然是娛樂圈裡的一朵鮮豔玫瑰。
她19歲遇到男主林思延,兩人在網上聊天,然後見面,談戀愛。
於是成為了一對地下情侶。
20歲遇到路程晟,路程晟是她所在公司的少東家,也就是當之無愧的太子爺。
路程晟脾氣爆愛飆車,圈子裡被他潛過的女明星不計其數。
直到有一天他把包養合同送到了溫秋雨的面前。
溫秋雨幾乎是發著抖把路程晟請出公司分配給她的房子裡。
然後把合同撕得稀碎,又嚎啕大哭。
這個男人這輩子,只要想得到的,就沒有得不到的。
如果不答應潛規則,無非就是威脅利誘壓她資源,冷藏她,讓她永遠也翻不了身。
而林思延還在她給他租的房子裡彈吉他。
21歲的少年還有著夢想,也不考慮生活的艱辛,因為溫秋雨賺的錢也大多會給他花。
兩人生活也還算過得去。
他沒有工作,天天在家彈吉他給她聽,不去參加選秀,也不去報名任何舞臺。
他說,金子總會發光。
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睛裡自信的光怎麼擋也擋不住。
溫秋雨喜歡的就是他自信滿滿的樣子,自己在娛樂圈摸爬滾打,早就沒有當初的夢想。
她的任務就是,賺錢,賺錢,然後再出名,繼續賺錢。
然而從她收到包養合同的時候就變了。
她開始沒有資源,沒有綜藝上,沒有歌任她選,甚至流程都不給她走。
她的所有配舞都被其他女明星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