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 名人與廣告學(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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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開頭就引用一篇古文:
“名人廣告在中國早已有之,《戰國策。燕二》記載,“人有賣駿馬者,比三旦立市,人莫之知,往見伯樂曰:臣有駿馬,欲賣之,比三旦立於市,人莫與言,願子還而視之,去而顧之,臣請獻一朝之貢。”
伯樂乃還而視之,去而顧之,一旦而馬價十倍。”
這意思是說:同樣一匹馬,在伯樂來看之前,市場上呆三天無人問之,而伯樂一看不僅賣了,而且價格多了十倍。
作者從一則古文開始,敘述廣告這個看似舶來品實際確是本地貨。
然後又對名人廣告做出定義:是以影視、歌星體壇名將、社會名人等作為品牌代言人的一種廣告表現形式,是一種借勢營銷策略,利用名人所具有的優勢來推介產品,快速提升產品的知名度,促進產品的銷售,實現快速營銷的目的......
緊接著又提出名人廣告的幾個原則:
一、共生原則:名人廣告中的名人要和品牌共生,相互依賴,互相依存。
二、冰山原則:如果把產品比作冰山,廣告是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消費者看到最多的是企業廣告,給消費者印象最深刻的也是企業廣告。但是在實際的消費中能感受到。在銷售實踐中冰山下面的如產品的質量等等,可能比冰山上面的廣告起的作用更要大。
三、黑馬原則:其實選擇名人做廣告就象香江人選擇股票一樣,你選擇的股票可能是績優股、可能是黑馬股,也可能是潛在的垃圾股選擇黑馬股票,是企業的夢想
四、串聯原則:一個廣告運動是一個整體的系統,裡面有太多要素要把握,一定要企業和廣告公司密切配合才能出來好的作品。單單有了好的作品才是成功了30%。有一句話說:廣告效果的70%在於營銷組合的執行。
最後又說出名人做廣告的優勢和和注意的問題:
優勢:1、能強烈的吸引觀眾的注意力.....
2、.快速提升產品的知名度.....
3、有力地促進了產品的銷售.....
注意的問題:1、名人廣告不要做得太濫..維護企業形象,及時處理與名人有關的新情況......
2、處理好敏感問題......
洋洋灑灑五六千字,幾乎佔了燕京日報副刊的一個版面!
作者夏紅軍。
沒有像王朔那樣針鋒相對,而是從“專業”的角度敘述名人和廣告之間的共生關係,而且很清楚告訴大家這是一門學問。只要處理好若干問題,名人做廣告對於企業和名人而言都是“雙贏。”
這篇文章刊登後,贊同的人有之,當然也有人嗤之以鼻,不過裡面大量的專業術語很明顯告訴你:爭論可以,專業學術間爭論,不準動不動就扣帽子、打棍子。
相比王朔那篇火藥味十足的文章,夏紅軍這篇冷靜平和得多,特別開篇那篇古文,讓人大開眼界。沒想到這小子知識還挺淵博,博古通今。
他們似乎忘記了,夏紅軍是中文系畢業的.....
時間到了七月底,這場爭論慢慢平息下來,陳家姐妹已經回老家,而韓寧又開始去外地作畫,這次去的山東一帶的海濱城市。
夏紅軍等人積極籌辦第二屆燕山詩歌大獎之事,盧偉海還提前去了成都和《星星》詩刊協調溝通。這小子對這事比夏紅軍還上心。
用他的話說這可是件大事,將來肯定會在文學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比自己的書店重要多了。
不過這傢伙做生意也挺厲害——應該說是她媳婦徐美珍做生意厲害,連續開了三個書店,紅紅火火。
具體書店的經營實際上是徐美珍在負責,他實際上成了甩手掌櫃,一心撲在文學上。
寫文學評論,搞文學沙龍,還有就是忙詩歌大賽的事情,日子過都很是逍遙。
就在夏紅軍等人準備出發去成都的時候,又發生了一件趣事,他竟然接到燕京廣播學院的一封信,大意是對他寫那篇《廣告與名人》非常感興趣,決定列入學院新開設的廣告專業必讀篇目,並邀請他九月份開學後到學校進行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