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想什麼啦?”沈佳宜白了他一眼:“難道你不認為他很有才華嗎?我看過他寫的那篇《山楂樹之戀》,也喜歡看他寫的詩。”

“那寫的那部?充其量就是傷痕文學,不過寫的唯美些。至於他寫的詩?”王朔撇撇嘴:“騙騙你們這些文藝女青年罷了……不過他對待先鋒文學態度我到很贊成,只是那小子臉皮不夠厚,罵人不狠。”

“你以為人家都像你呀…….”

“我怎麼了?”王朔眼睛一瞪:“我是流氓我怕誰?!”

沈佳宜噗嗤一下逗笑了。

這傢伙嘴特貧說話特有意思,這也是她喜歡他的原因之一,當然更喜歡他的才華。

“佳宜,我不是剛發完稿費嗎?等你演出完我陪你去王府井買條裙子吧?這馬上就要到夏天了。”王朔突然轉換了話題。

沈佳宜猶豫了一下:“算了,咱們還是節約點。”

王朔沉默了。

兩人現在已經在為結婚做打算,可是,沒錢。

雖然自己大院子弟,家裡頗有背景可是早和父母鬧翻。

寫只能掙點小錢,沈旭佳在東方歌舞團跳一場舞也只能掙5元錢,而且舞蹈演員又必須吃強化食品,沈旭佳一個月的工資一個月下來剩不了多少,兩人的生活過得很拮据。

兩人有時候好不容易下一次館子,他都吃得提心吊膽,生怕自己身上的錢不夠。後來兩人窮到連快餐店都不敢進去。

去年發生更糟心的一件事,沈旭佳在燕京展覽館劇場演出完畢後,就在劇場的澡堂洗澡,結果她的皮衣和手錶被人偷走。

他不得不破費買了一件舊的大衣給沈旭佳穿,而他則穿著沈旭佳練功穿的舊絨衣和破軍大衣。

看著自己的心愛的跟著自己受苦,作為一個男人心裡如何不難過?

那個女孩子不愛美?何況沈佳宜正值青春年華還是舞蹈演員。

團裡她的姐妹背地裡都說沈佳宜是瞎眼了,放著一大批高幹子弟追求不要,選擇了這個吃乾飯的?

這話讓王朔心像針扎一樣,所以他拼命寫作。

“你別這樣嘛……..我覺得我現在很快樂。”沈佳宜看到王朔沉默的表情,明白他想什麼柔聲勸道。

“好啦,我該走了,你要學乖哦……”沈佳宜說了句,提著手提箱出了宿舍,輕輕關上了門。

王朔抽了一支菸,默默坐在書桌前攤開了一疊稿紙,他在寫下一一部《頑主》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天快黑了,王朔拉開電燈,看了看時間已經是晚上七點多,肚子餓的咕咕叫。

他合上稿件,準備出門,要去接演出的沈佳宜,到時候兩人一塊找個小攤吃飯。

騎著單車王朔出了大門來到街上,已經是華燈初上,人來人往。

迎面突然走來一個小姑娘吸引了他的目光。

小姑娘約莫十二三歲,還戴著紅領巾,瘦瘦的,雖然還沒開始長身子,但看上去絕對是個美人胚子。

小姑娘也注意到一個騎腳踏車的男青年看著她,羞澀低著頭,匆匆離開。

王朔也使勁蹬了兩下腳踏車,飛快向前駛去,兩人各自消失人潮洶湧之中。

王朔當然不會想到這個比自己小十幾歲的小姑娘將來會和自己什麼交集,這就好像在人生旅途中,偶爾看到一朵含苞欲放的小花,讚歎兩句在尋找下一處風景。

只是他不知道這個小姑娘的名字叫,徐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