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公元186年(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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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東人性化的讓部隊也放了假,張通自從跟霍東從蒲縣到北屈半年沒回家了。
張通的母親看著兒子狼吞虎嚥道:“慢點吃,到家了,在那吃不少苦吧。”一邊說一邊給兒子夾菜。
張通嚥下去飯菜道:“在軍隊裡習慣了,剛開始去開荒種地,後來就開始訓練,還要學習認字算術,對了阿父那鍋和煤還有肉是縣令讓我帶給你的。”
張雷道:“看你結實不少,還是出去才能見世面,怎麼樣,在那學到什麼了。”
“阿父,不是對你隱瞞。軍隊裡的一些事不能對外水,否則觸犯軍法。”
“你爹還是外人了?”張雷媳婦用筷子敲了下兒子頭。
“知道嘴嚴了,就是成長,我也不問了,你陪我喝點酒。”
“好咧,我給你倒滿。”
“怎麼樣”
朝陽村一期工程,孫路一家坐在屋裡的熱炕頭上,孫路與弟在聊天,小妹與母親在廚房用著鐵鍋炒著菜。
待菜上好了後一家人沒有分案而是圍坐在一起。母親看著一家人越發滿足,待明年收自家地裡的糧食後,家裡會越來越好。同樣的事發生在安置流民村莊裡還有北屈縣裡。
過完節日後,百姓一切又迴歸正常的平淡,他們還沒有到吃好地步,能保持溫飽已經不錯了。
“什麼又要按畝收錢?去年不是剛收過嗎?”李溫聽道李錄的話問道。
李錄看向霍東,讓霍東詳細說,畢竟霍東第一時間從高超那裡得到訊息,上次就是高超來收的畝稅十錢,雙方合作還算共贏,霍東去安邑城見王邑,遇見了高超,高超便把這個訊息透漏給霍東,讓霍東做好準備,霍東也需要像上次那樣準備好特產。
霍東無奈說道:“我們還有幾個月的準備時間,還和上次一樣需百萬錢,我意是儘可能減少從百姓身上盤剝。”
中平三年(186)春,靈帝下令修復上年毀於火災的南宮,先使鉤盾令宋典修南宮玉化殿,又使掖庭令畢嵐重鑄四銅人、四黃鐘,銅人列於南宮倉龍、玄武闕外,黃鐘懸於雲臺及玉華殿前。另鑄加以吞吐水的天祿(傳說中的獸名)、蝦蟆,轉水入宮,又作翻車、渴鳥,用以灑掃道路,極盡精巧,所用錢財皆從全國各地強行搜刮而來,皇帝向高官要,高官向縣裡,縣裡從百姓口糧中扣錢。
“我們的金礦馬上要進行開採了,縣裡因鐵礦和糧食販賣又進十二萬錢,只是全部縣裡承擔,數月又來徵要何時是頭。”霍東道,其實這些糧食與鐵礦基本都賣給了馮立釀酒和做鍋、武器所或之利約十萬錢。
李錄看向霍東,知道有些事霍東不能提,李溫想不到,只有他揣摩出霍東意思提出最好,跟在霍東身邊這麼長時間,知曉霍東一二,這個縣令膽大包天,金礦都瞞報郡守而縣裡私採,斟酌一下後李溫說道:“北屈縣有銅礦,原是做釜、犁等物,但現都被鐵所替,我意可否鑄錢上交?”
霍東看向李錄滿意點了點頭,甚合我意,李錄看到霍東滿意神情知曉自己猜對了,腰板都直了些。
李溫也知道這又是一個死罪但金礦都採了又是與百姓有利便點頭道:“我同意,但我們仍需向百姓畝收三錢但縣裡可以借出,像上次那樣,這樣可以解釋錢的由來,遮掩鑄錢之事。”
李錄道:“今年秋方可收去年借出四十萬錢,縣裡現錢有七十萬餘,但我料朝廷如此橫徵暴斂今年會出現許多百姓棄田而走成為流民或佃戶,而我們接納流民開荒會是一大筆支出,所以鑄錢之事宜早不宜遲。”
三人再次商量具體細節後,各自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