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恩憤怒地喊道,他拿起桌上的報紙檔案,重重地砸到牆上,

“這些狗屁資料根本沒用,我完全不知道要查詢什麼!”

醫生看了看他,“你還需要休息,記憶會回來的。”

“如果不能恢復怎麼辦?”

伯恩望著船艙外,“明天就要到港口了,我卻連個名字也沒有。”

“cut!”

“不行,再來一遍!”

裡曼導演喊道。

李察點了點頭,醞釀了一會兒,又重新拍攝剛才的片段。

從伯恩被救上船,再到港口下船,一共八場戲,如果順利,不用三天可以拍完,但劇組在船上用了一週。

第一場戲拍了差不多兩天,第二場戲用了半天,第三場戲也是半天,每一個鏡頭都拍得很艱難,對演員對劇組成員,都是一種考驗。

不過情況在慢慢好轉,從一開始的舉步維艱,到最後幾場戲,越來越順利,最後一天完成了三場,達到了劇組拍攝的正常水平,這是一個好現象,李察也鬆了口氣,儘管大家沒說什麼,但拖後腿的感覺很糟糕,有點像豬隊友。

船上的戲份結束後,劇組又轉場到瑞士拍攝。

醫生從主角的面板裡挖出一個小東西,上面記載著瑞士蘇黎世銀行的名稱,還有銀行的賬號。

為了搞清楚自己的身份,伯恩乘火車來到了瑞士,只是他沒有身份證件,晚上只能睡在公園的長椅上。

“嘿,醒醒!”

晚上,伯恩正在長椅上睡覺,兩個巡警走過來,用電燈照著他的眼睛。

“你看不懂這些標誌嗎?不許在這裡過夜。”

“站起來,快點!”

兩個巡警喊道。

伯恩遮著眼前的燈光,緩緩地坐了起來。

“我知道了。”

“把你的證件拿出來!”

巡警關上電燈說道。

“我沒有證件。”

伯恩揉了揉眉頭,用徳語說道,“我把證件弄丟了。”

“好吧,舉起手來,跟我們走。”

巡警喊道。

“我只是想在這裡睡一下。”

伯恩搖了搖頭。

“快點!”

巡警用警棍捅了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