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溫妮絲白了他一眼,又發現這人一個毛病,厚臉皮,不過比起變態、神經質、殺人狂,這個毛病還算溫和。

“要咖啡嗎?”

李察又問。

“謝謝!”

格溫妮絲拿在手裡,暖暖的很舒服。

“格溫妮絲,我要向你道歉。”

李察沉吟了下輕輕地道。

“為什麼?”

“其實我身上那幾處傷痕,不是那麼來的,我只是在嚇唬你。”

“哦?”

格溫妮絲挑了下眉頭。

“要聽故事嗎?”

李察偏頭看向她。

“恐怖嗎?”

“哈哈,並不恐怖。”

李察笑了笑,指著肩膀說,“這處槍傷是新傷,兩個多月前,安東尼也就是我那個經紀人兼助理,他媽媽生病了,乳腺癌,需要一大筆錢治療,他媽媽凱茜曾經是我們孤兒院裡的護工,對我很好,我想幫幫她,於是我和安東尼做個局。”

李察又講起了那晚在地下拳場坑了一把安迪的事情。

“喔~,你一個單槍匹馬闖進了幫派的老巢,抓住了他們的老大,還安全逃了出來?”

格溫妮絲驚訝道。

“是的,其實也沒什麼,那時候毒蛇幫的人全跑出去找人了,安迪身邊只剩下兩個手下。

我從小練習格鬥術,對付兩個人很簡單,拿下安迪也不難。只是運氣不好,出門的時候有人打冷槍,一時不防,我中了一槍。

這件事布朗克斯的人都知道,我沒有必要騙你。”

李察聳了聳肩膀。

“真酷,好像動作電影一樣,你每天過得那麼刺激嗎?”

格溫妮絲眨著眼睛好奇道。

“我也不想過得太刺激,可是我們需要錢,不得不冒險。”

李察輕嘆道。

“你是在幫助朋友,你做得很對。”

格溫妮絲說道。

“謝謝,還有這條傷疤...”

李察指了指腰背處那條刀疤,“我在布朗克斯史蒂文森中學讀七年級的時候,有次我和幾個同學放學回家,在道格拉斯街上遇到了四個搶劫的。

我仗著學過幾年的格鬥,拿著書包跟幾個劫匪打了起來,最後警察來了,劫匪逃跑了,我這裡被刺了一刀。

事後警察和老師不僅沒有表揚我,還狠狠地批評了我一頓。

說遇到劫匪只要交出東西就安全了,不應該還手,受傷了是自找的,哎~,我本想做個徵惡揚善的騎士,不料卻成了魯莽的笨蛋,這一刀算是白捱了。”

格溫妮絲捂著嘴輕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