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他請了一個住家保姆,然後自己搬出去住了。那時候,他們的兒子已經讀了大學,因為學校在外地的緣故,也不經常回來。這家裡的事情,他管不著,也不想管。”

“倘若生得是個女兒,情況會有些不同吧?”

“興許會有一點點不同,但女兒能管什麼用呢?女兒長大了也要嫁人吧,這嫁了人,還能有多少的精力來管孃家的事情。再說了,男人在外面找女人這種事情,當孩子的根本管不了。”

“找女人?”

“對,這男的在外頭找了個女人。”王宇超吸了吸鼻子:“準確地說,找了不止一個女人,但只有這個,讓他下定決心,跟妻子撕破臉,搬出去住了。”

“同居?”

“非法同居,因為他們住在一起的時候,這男的還是已婚的身份。這要是換了腿腳利索的老婆,還能去男人租房子的地方鬧一鬧,可他這老婆癱著呢,別說去鬧了,要是沒有保姆幫忙,連樓都下不去。可掏錢僱保姆的是男人,你覺得保姆會聽誰的。”

“自然是聽給錢的那個。”

“說得就是。”王宇超打了個瞌睡:“這女的也跟自己的兒子說過,希望兒子能幫她做個主,可她那兒子呢,說白了也是指望不上。他上大學的學費,還指望著他親爹給拿呢。親爹那邊,他不敢得罪,親媽這邊呢,他又只能極力安撫,除了害怕父母離婚,會影響到他日後的個人利益外,他還擔心,在父母離婚後,他癱瘓的母親會成為他一個人的壓力和負擔。”

“這兒子也太沒有擔當了。”

“的確是沒有擔當,可現實就是這樣的。”王宇超道:“就這種事情,落到誰頭上,誰都會覺得為難。”

“這房子變成凶宅跟那個癱瘓的女主人有關?”

“對,就是從她哪兒開始的。”王宇超眯著眼睛:“當天,在這棟房子裡發生了什麼,誰都不清楚。大家只知道那個女人跳樓了,而跳樓當天,男主人跟保姆都在家裡。警方來調查的時候,兩人也是異口同聲,說女的是自己跳下去的。在女的跳樓的那個陽臺上,警方也只發現了她一個人留下的攀爬的痕跡。”

“她一個癱瘓的人怎麼跳樓?”

“當時側臥的陽臺不是這樣的,就半人高的那種,女的在上面種了一些花。在靠近角落的地方,有一個固定的鋼架,用來擺放花盆的那種。男的走後,女的因為生氣,把上面的花全都摔了,直到她跳樓之前,那架子都是空的。”

“根據男的描述,這女的雖然癱瘓了,但腰部並非一點兒力氣都沒有,加之她常年使用手臂活動,手臂要比尋常人有力的多,在藉助外物的情況下,她是能夠完成整個自殺過程的。”

“後來呢?”

“後來就沒後來了呀。”王宇超道:“我是說女的自殺這事兒沒後來了,因為現場的人證、物證全都證明女的是自殺,跟男的以及保姆沒有關係。這辦完喪事後,男的就把房子給封了起來,直到他們的兒子大學畢業,需要房子結婚的時候,男的才把門開啟重新裝修了一下。”

“那這也不算是凶宅啊!”趙陽道:“這誰家房子裡不會死人,尤其是那種老房子,這種死在家裡的事情很常見。”

此婚爾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