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藥石難濟(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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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孫晟將他的一些想法,告訴了長兄和三弟。
該說的話,也向高秋娘說過。
其實,長孫晟想說的,有兩件事情。
一個是,由誰承嗣的事。
再一個就是,觀音婢和李世民的婚事。
按照朝廷禮法,家中只有嫡子可以承嗣。
承嗣之人,就繼承了長孫晟這一房的家長地位。
依常規來說,長孫晟的兩個嫡子中,長孫無憲年長,應該由他承嗣。
但長孫晟對長孫無憲很不滿意,早就和長孫熾、長孫敞多次提起過此事。
由於長孫晟常年在塞北,處理突厥之患,疏於對長孫無憲進行管教。
原配夫人叱幹氏,教子無方。
長孫無憲從小驕縱不緝,學業、武功一事無成。
他結交紈絝子弟,整日沉湎於酒色,於裡坊之間已是聲名狼藉。
長孫熾和長孫敞,對長孫無憲的瞭解,甚至比長孫晟還要清楚。
兩人也建議,長孫晟這一房,應由嫡四子長孫無忌承嗣。
至於說,不讓長孫無憲出仕,也是他們兄弟三人商議後的決定。
唯恐長孫無憲做官之後,惹出大麻煩,會牽累長孫一族。
所以說,長孫晟才會說出「由無忌承嗣,無憲不得出仕」的話來。
隋朝選官,多采用門蔭入仕。
就是朝廷官員,可有一子憑門蔭出仕做官。
一、二品官員之子,可承襲正七品的官職。
二品、三品、四品官員之子,可承襲從七品的官職。
並且規定,庶子和酗酒者,不得因門蔭承襲官職。
在長孫晟的四個兒子中,庶長子長孫無乃、庶次子長孫無逸,不能門廕襲官。
但長孫無乃,因死王事,受封正五品儀同三司。
長孫無逸靠自己努力,和長孫晟的扶持,已官居正五品的鷹揚郎將。
在有資格門廕襲官的嫡子,長孫無憲、長孫無忌兩人中,只能選一人。
因朝廷規定,酗酒者不得門廕襲官。
僅此一條,就剝奪了嫡三子長孫無憲承嗣的資格。
由嫡四子長孫無忌承嗣,也恰是長孫晟心中所想。
長孫晟自知大限將至,必須在自己過世之前,將此事定下來。
並且要起草奏摺,上奏朝廷。
因此他讓高儉和長孫熾、長孫敞,在他還清醒之時趕快商議。
長孫晟要說的第二件事,是觀音婢和李世民的婚事。
這件事,以前只有長孫晟夫婦,和李淵夫婦知道,沒有對外人公開。
如今也不得不讓長孫熾、長孫敞和高儉知道,以後還要靠他們為觀音婢操辦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