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一回的開篇,比如盤絲洞過去之後,下一劫難獅駝嶺篇的開頭就是對七情迷本一事的總結,作者常把上一篇來不及寫的隱喻放在下段故事開頭作承上啟下作用。

竹節七獅這一難的回目是:

【黃獅精虛設釘耙宴金木土計鬧豹頭山

師獅授受同歸一盜道纏禪靜九靈】

其中前者主要敘事,很好理解,重點在後者,這是什麼意思呢?

七獅象徵人的雜念,喜怒憂思,所以要掃群思,靜九靈,同時也有“好為人師”的含義。

它們並不是作者拿來批判的白蓮花,而是作者行文“心生,種種魔生”裡的心魔之一。作者對九靈一干的態度是明確的貶,對掃除獅妖的取經人是明確的褒,可以說,作者想表達的是一個正義戰勝邪惡的故事,孫悟空等人是正義的一邊,九靈,黃獅精等是邪惡的一邊,涇渭分明。

有人說,黃獅精與人類秋毫無犯,只不過是偷了點東西,孫悟空就把他抄家,小妖打死。人家報復也是情有可原,最後卻落得個剝皮吃肉的下場,不要說情理不通,就算按法律也罪不至死吧?

那麼,黃獅精究竟犯了什麼罪?孫悟空對七獅的處置能不能說是量刑過重,黃獅精罪不至死?

先說盜竊,在西遊記中,偷竊財物的還有一個類似的妖怪黑熊精,祝守一就拿他來做個例子,說說黃獅精偷竊的性質。

這兩個人都是偷盜,誰的性質更惡劣?答:黃獅精更惡劣。

為什麼?因為這兩人的動機不同,黑熊精進觀音院的初始目的是救火,動機是善,黃獅精進王府則是偷盜,動機是惡。

根據《大明律?賊盜》

【夜無故入人家】

“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其已就拘執、而擅殺傷者、減殺傷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黃獅精是無故進人家,當杖八十,且當場打死勿論,私刑打死也可從輕處理,黑熊精則有故入人家,雖然同樣偷盜,但黑熊精的性質就輕於黃獅精。

偷盜被打死,是不是太過狠毒?是不是濫用私刑?

根據大明律,偷盜御用物品者,必處死,竊賊與從犯基本同罪,黃獅精惡意入王府偷竊王師隨身兵器,按作者當時的法律認知來說,是妥妥的死罪,相比之下,黑熊精比黃獅精的犯罪情節輕,且動機出於向佛之心,仍然吃盡了苦頭,黃獅精著實不冤。

即使只在盜竊上,黃獅精的行為也足夠構成死罪了,更何況,黃獅精的罪名,並不止這一條。

既然黃獅精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嚴重犯罪,那麼九靈元聖包庇黃獅精,報復取經團的行為就不能說是情理之中,是失德的一方,我們再來看看面對犯了死罪的黃獅精,九靈元聖如果真是一個有道德的高人,那麼他就應該為孫兒偷盜感到不齒。

如果說剛才九靈可能還不知道是偷東西的話,那現在黃獅精已經明確告訴九靈元聖了,這東西是從王府內偷來的,自己是偷東西捱揍的!黃獅精偷了王府的東西,非但不慚愧,還大張旗鼓請祖爺爺赴宴,捱了揍還請爺爺抓對方報仇,可見黃獅精即缺乏道德法律意識,也沒有從祖爺爺那裡學習到什麼教養。

假如黃獅精的行為還可以用少不更事來洗白,那麼九靈元聖此話於情於理於法都已經是喪心病狂了,我們要知道,這時候他們還不知道孫悟空師兄弟三個抄了黃獅精的家,僅僅是黃獅精偷了東西,捱了頓揍,且沒死沒傷,黃獅精在還不明情況的時候就要九靈元聖出頭抓取經人出氣,就是種二世祖般的低素質表現,如果九靈元聖跟黃獅精一般計較,本身就已經道德有虧,然而,九靈元聖還不滿於此,竟然還要把玉華州太子抓來,一同處置,這已經不是用一句護犢子,就可以掩蓋的問題。

就算這些獅子以前沒有擾民,那麼現在他們攻擊人類城市,也已經站到了人類的對立面。

九靈元聖偷襲綁架了取經團,玉華州王父子,驚擾了玉華州居民和文武官員,對唐僧師徒,王父子,玉華州居民的生命財產都造成了嚴重威脅,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以人類的眼光來看,給九靈元聖一干人定個謀反之罪,並不算扣帽子吧?

有人說,黃獅精等一干人被打死,無非,僅僅就是因為他們是妖怪,所以他們再善良,再怎麼罪不至死也要死,一是因為他們是妖怪,二是因為他們打擾了取經大業,這就是西遊的殘酷性和對社會的諷刺。

但是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到,即使用人類的標準來衡量他們,以作者所處時代背景,九靈元聖與黃獅精等妖所犯的也是標準的滅門之罪,所以黃獅精等七獅被殺死吃肉,並不算孫悟空量刑過重,而是完全符合法律標準的。故黃獅精之死屬於咎由自取,指揮黃獅精襲城,綁架王子和唐王御弟的九靈元聖的下場也沒有什麼值得同情。

現在在法律上,九靈黃獅是否冤枉的話題我們已經有了結果,就再說說情理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