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竹瞳孔微微一縮,十分尷尬的低下了頭,不敢去與李香蘭對視。

她不知道應該生活在農村的姐姐一家,怎麼會忽然出現在市裡,還來了海濱國營飯店這樣高檔的場所用飯。

李美竹八歲的時候就過繼給了李嬋當閨女,這是她自己願意的。

姑母李嬋年輕時候長得漂亮,又是村長的女兒,下放到了村裡的知青梁超一眼就相中了她。

兩個人背地裡處上了物件,後來,李嬋不顧老父親的反對,執意要嫁給梁超,倆人就在溪南村辦了婚禮。

後來,梁超回城了,李嬋就跟著他一塊兒回了沙汕市生活。

夫妻倆還算恩愛,家裡生活條件也不錯,唯一不足的就是李嬋結婚幾年都沒能懷上孩子。

李嬋去醫院檢查都說沒問題,可偏偏她就是生不出孩子。

李嬋壓力太大了,聽人說抱個孩子回來養著壓子,應該就能懷上。

別人的孩子李嬋看不上,怕養到頭來也是養不熟的白眼狼。

於是李嬋就打起了小侄女的主意。

當時李崇和王玉葉是不願意的,自己也才生了三個孩子,送一個給妹妹養,他們也捨不得。

梁超就笑著說,讓美竹自己選,看她樂不樂意跟姑夫姑姑一起生活。

李嬋帶著李美竹在市裡住了一週,回去她自個兒就說要給姑姑當女兒。

於是,在自家老父親和妹妹的央求下,李崇答應了將小女兒過繼給李嬋養。

只可惜,李嬋後面也沒能如願生下一個自己的孩子,等人到中年快四十歲的時候,她才得知丈夫無法生育的真相。

原來,問題一直都是出在梁超身上。

梁超自己本人以及他的家裡人,全部都知道,全家人就只瞞著李嬋一個人。

被欺騙了半輩子的李嬋嘔得要死。

她不能忍受夫家的欺騙,不能接受自己過去那些年對未能生下一個孩子的抱怨和愧疚。

李嬋提出了離婚。

因為當年他們只在村裡辦了酒,也沒有扯證,所以,說是離婚,其實也是搬出來分居自己過罷了。

好在梁家也沒有太喪良心,將家裡一套老房子過戶給了李嬋。

李美竹也將姓氏重新改了回來,母女離開了梁家新屋,搬進老房子住下後,生活水平也大幅度的下降了。

當年只有十九歲的李美竹有點不明白李嬋的做法。

畢竟大半輩子都過去了,現在離婚了,養母李嬋也不能另外找人結婚生孩子。

扔下眼前的好日子,帶著她出來自己自立門戶的,李美竹心裡其實很不認同。

後來,李美竹二十歲了,經人介紹,她招贅了一戶家裡男丁多的學徒工結婚了。

婚後,李美竹先後生了一兒一女,學徒工丈夫高鑫也在她們母女的幫助下,用錢活動後,把工作給轉正了。

原本五口之家生活也算穩定溫馨,李美竹對自己的婚姻生活,也是很滿意的。

畢竟她嫁人後仍然能是在城市生活,丈夫是入贅的,但長得好看,家裡大事小情基本上都聽她的。

她除了頭上有個拿她當眼珠子疼的養母李嬋,也不用像其他小媳婦一樣在家裡當牛做馬的伺候公婆操持家務。

丈夫上班掙了工資,也是按月交到她手裡由她支配。

李美竹覺得自己比生活在農村裡的大姐李香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