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什麼都沒有了。

世界就是這樣的,一切都是轉瞬間的事情。

打鼓兒,我成了笑柄了,連普通的百姓人家,都敢拿一個尿壺讓我看,就讓我收了。

這真是沒臉混。

但是我也得混,不能餓死。

去老陽頭那兒,人家看了我一眼,門關上了。

我去。

打野鼓兒,我決定了。

京城外城,離京城三百里,有一個小鎮,說是古鎮,我去那兒打野鼓去。

少小年打過野鼓兒,我也聽他說過不少。

打野鼓兒,也是偷鼓,如果讓人本地鼓兒抓住了,斷胳膊腿的,就太正常了。

我還是要冒險。

三天後,我去了那個小鎮。

小鎮也不小,住在橋洞,我是真沒錢。

我成了要飯的,在小鎮的街上轉,衚衕裡轉,進酒館,吃人家剩下的,有的時候能還弄口剩下的酒。

都知道小鎮來了一個要飯的。

我天天聽訊息,輕易不出手。

其實,我要走的時候,扎野前,我想見一下白蕊。

我等在她家門口,兩天,見到了她。

她抱著我哭,給了我十根金條,說我平時給她的零花錢,換的黃金。

有一斤。

我帶在身上了,這是我扎野的本兒。

能否東山再起,接白蕊回家,就靠這一野了。

我在小鎮呆了三個月了,盯住了一家,訊息從酒館得來的,也踩了鼓兒了,基本上確定了。

想想,一斤黃金,一根一兩,換三十塊大洋,這在京城買宅子是買不來的,一棟普通的宅子,也得四千左右大洋。

這一紮野,能成不,我不知道。

我找了一個鼓線兒,一塊黃金,一兩,其實完全不用這麼大的本兒,但是為了安全,我得捨得。

線鼓半夜引我入了那戶人家。

進屋,我就看到牆角的一個瓷罐子,裡面醃著菜。

進屋坐下,東西拿出來。

戰國銅耳杯,少見的東西。

上萬大洋是值了。

可是我手裡只有九兩黃金,看叫價了。

這個人真的要一萬。

如果真拿是拿不下來了,我今天扎完,成不成的,我都得跑路了。

我說:“不值,這樣,那個牆角的罐子搭我。”

這個主兒一愣說:“幾個意思?”

我猶豫半天說:“其實,這個東西不值錢,二百大洋都不值,那罐子值點錢,所以一萬我應了,但是罐子搭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