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雷聲轟隆。

“你會去看我嗎?”

“不會。”

“你會跟別人好嗎?”

“會。”

“會忘了我嗎?”

“會。”

“你愛過我嗎?”

“沒有。”

“恭喜你,大仇得報,得償所願。”

又是一聲響雷,林濃睜開眼,從夢中驚醒,最先映入眼前的是母親林蘭薇的手,她把掉在地上的毯子撿起來,蓋在林濃身上。

“又做噩夢了?”

林濃眼裡很多血絲:“媽。”

林蘭薇拍了拍她的肩膀:“都過去了,都過去了。”

外面在下暴雨,是今年春天的第一場暴雨。

傍晚,林濃接到了金檢察官的電話。

“季攀夕沒有請律師,他說要自己辯護。”金檢察官問,“開庭當天,你會來嗎?”

案子在下週審理。

林濃說:“不會。”

開庭當天林濃去了,在法庭外面,沒有露面。

季攀夕沒請律師,他要自己行駛辯護權。可當法官問他有沒有話說,他卻沒有為自己辯護一句。

故意殺人罪成立,但因為是自首,酌情判處,判十年有期徒刑。

宣判之後,他回頭,看向旁聽席。

陸常悠坐在第一排,身上穿著厚厚的外套,細看兩鬢,已經有些許白髮:“你在找什麼?”厚厚的外套也遮住她瘦骨嶙峋,“林濃嗎?她沒有來。”

季攀夕沒接話。

“你聽說了吧,你妹妹的案子二審維持了原判。”

他看向陸常悠。

“不是我。”陸常悠很久沒這麼暢快了,“我父親是怎麼去世你沒忘吧?你以為我妹妹一家會什麼都不做?”

怎麼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