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已至,景召未歸。

十月七號,商寶藍被殺一案在帝都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公訴人指控被告季寥寥故意殺人。

對於公訴人指控的故意殺人罪,被告律師持有異議,並向法官提交了被告季寥寥在案發當晚飲酒的影片,主張被告是因醉酒而過失致人死亡。

公訴人傳喚證人孟庭宜出庭作證,孟庭宜將當日幫被告季寥寥製造不在場證明一事如實坦白。

“被告當時找到你的時候,和平常相比,狀態如何?”

孟庭宜說:“她看上去很慌張害怕。”

檢察官又提問:“你知道她喝酒了嗎?”

“不知道。”

“也就是說,她看上去並不像醉酒狀態?”

孟庭宜下意識地看了一眼旁聽席,隨後作答:“我沒有看出來她喝醉了酒。”

“偽造不在場證明是誰的主意?”

“是被告。”

“你為什麼會答應她?”

“她說會給我一筆錢,還會把我籤進她的工作室。”

檢察官問完了,總結她的結論:“被告在殺人之後,還能如此有條不紊地製造不在場證明,這足以說明被告當時頭腦十分清醒,沒有肢體失控、意識混沌,完全有作案的行為能力。”

被告律師唐韻沒有舉證反駁。

公訴人(檢察官)接著又傳喚了幾位證人,證明被告的酒量很好,被告案發當晚並沒有過量飲酒,被告與被害人關係緊張、自小不合,有殺人動機。

季寥寥坐不住了,激動地站起來,怒斥唐韻:“你啞巴了?你怎麼不說話,你快幫我辯解啊!”

唐韻對她搖了搖頭。

“你搖頭是什麼意思?”季寥寥衝唐韻大喊,“不是你讓我認罪的嗎?”

是唐韻說,無罪辯護的勝率幾乎為零,不如主張過失致人死亡。

季寥寥衝出被告席,法警上前,將她摁住。

整個庭審花了不到兩個小時,下午,判決出來: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我不服,我不服!”季寥寥紅著眼衝法官咆哮,“我要上訴!”

法警過來,將她帶走。

她不停地推搡掙扎:“哥!”

“哥!”

“你一定要幫我上訴,你一定要幫我!”

季寥寥被強行帶走了。

唐韻收拾好東西,起身,離開辯護人席位,路過旁聽席時被人叫住。

“唐律師。”

唐韻低下頭,沒有看對方眼睛:“季總。”

季攀夕語氣很客氣:“今天辛苦了。”

他並沒有問責。

可他越是這樣,唐韻心裡越沒底:“對不起季總,我失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