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孟庭宜回了病房,季寥寥壓了壓帽子,埋著頭去了洗手間。她開了水龍頭,低頭看著自己的手,看得出神。良久之後,她突然驚醒,然後按了一大把洗手液,一遍一遍地洗手,手都被搓紅了,鏡子裡,映著她慌張害怕的臉。

十點三十九分。

方路深進了院長辦公室。

寧望北在醫院的系統裡調出了孟華英的繳費記錄。

繳費人是季寥寥。

從院長辦公室出來,方路深接到老張的電話:“方隊,商寶藍指甲裡的纖維的確來自那條絲巾。”

絲巾沒被燒乾淨,留下了殘片。

方路深說:“你帶人重新搜查陸家。”

他得去抓人。

陸家的阿姨不是說了嗎,季寥寥來醫院探病了。

十點五十一分。

方路深在病房的走廊外面逮捕了季寥寥。

“抓人要有證據,你有證據嗎?”她神色略見慌張,但陣腳還沒亂。

方路深開啟手機裡的照片,放到她眼前:“還認得這條絲巾嗎?”

她看到照片裡的絲巾殘片,瞳孔驀地放大。

就在這時,她包裡的手機響了。

方路深拿出手機,點了揚聲器,來電是季攀夕。

“哥,幫我。”季寥寥聲音在發抖。

警察去了陸家搜查,季攀夕已經知曉了情況,只說了一句話:“什麼都不要說,等律師。”

林濃提供的影片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影片裡除了拍到了林濃和曇花之外,還偶然拍到了季寥寥在燒二十七號晚上穿的衣服。

其中就有一條絲巾。

林濃睡醒過來,聽見聲音:“誰在那裡?”

季寥寥進來時慌慌張張,沒注意到這個點花房裡還有人,她站起來應了一聲:“是我。”

林濃起身:“你在幹嘛?”

“沒幹嘛。”火還沒燒完,季寥寥急忙從花架後面走出來,“嫂子,我有件事問你,我們出去說。”

她拽著林濃出去了。

拍曇花的攝像機一直沒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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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章倒敘哈,看懂了吧。

爆更章節的有不少錯別字,都修好了,還寫錯了一個時間,領領的綁架案是十二年前(開篇的時候是十一年前,但時間軸已經走了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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