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兇案(求推薦)(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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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到了衙門,剛點卯,縣太爺就招他們捕快去大堂。
明鏡高懸之下。
縣太爺居中,師爺在左,總捕頭在右。
眾人一到,縣太爺先拍驚堂木,訓斥眾人一番。
無非是昨夜坊內大亂,眾捕快竟一點兒反應也沒有,有負皇恩,有負縣太爺的栽培。
“更有人膽敢縱火,簡直目無王法!”
縣太爺口乾舌燥後,又拍驚堂木,讓眾捕頭去查,下大力氣去查,一定要給他個交代。
陸白明白。
這一番話的意思是,動靜有點兒大,不查一下應付不過去。
最好找個人頂缸。
眾捕頭齊聲應諾後,雄赳赳的出了大堂,接著全蔫了。
陸白掃視一圈他的手下。
查個屁的查,不說別的捕頭,單說他這隊伍,六個人裡五個是兇手。
不知道把他們交上去,算不散破案,會不會有功德值。
在衙門裡辦事,遇事不決就拖。
回到班房,幾個捕頭陸陸續續領著手下去街上喝茶磨洋工去了。
陸白慢了一步。
剛走到門口,見一男人抱著一孩子快步奔向衙門。
他一臉哀痛,懷裡孩子啼哭不止。
見到穿白犬服的陸白,男人一下子跪在地上,“大人,您要為草民做主啊!”
陸白忙扶起他。
他是個屁的大人。
“發生什麼事了?”陸白問他。
“我,我家娘子,被,被人給殺了。”男人悲痛欲絕。
案子!
陸白讓他細說。
男子告訴陸白,昨天他出工晚歸,娘子放心不過,告訴家人去巷口看看。
怎料,這一去就再也沒回去。
他們家裡人,昨天找了一整天,一直沒找到,街裡鄰居有說她離家出走了,有說她人搶走了,有說被妖怪帶走了,還有的說她被妖怪給吃了。
就在男人心急如焚時,打理義莊的李三在義莊見到了他娘子的屍體。
“大人,我孩子才這麼大,就沒娘了,您要給我做主啊。”男人慟哭。
陸白讓他放心,這案子他一定盡心。
陸白讓老木安撫男子,他先進去稟報了縣太爺,得到令牌後,領著一班捕快向義莊走去。
路上,老苟一臉擔憂。
“案發現場在義莊,會不會詐屍,妖孽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