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貓殺(第3/4頁)
章節報錯
貓妖指大師,覺得這些妖純粹閒的。
人有人道,妖有妖法。
妖怪為什麼一定要成神成仙,位列仙班,成為荒古大妖不好?
“蛤蟆精一直惦記著他,於是僱我來弄他。”貓妖說。
“你是?”
貓妖自傲仰頭,把脖子以下的一馬平川亮出來。
“貓殺之主!”
她是貓殺組織首領。
專替妖怪有償報仇,不限於殺人,殺妖,綁架,敲詐,勒索。
探聽情報亦可。
“殺仙業務暫時不接。”她補充一句。
好大口氣。
“滅鼠呢?”陸白問。
“也接。”
“這個我熟。”大師舉起手,示意他們別把自己忽略了。
陸白記起正事。
“大師,你把蛤蟆精內丹搶了,難怪人家找你,這事兒你錯了。”
陸白秉公執法。
“我,我用妖丹用來做好事了。”大師站起來。
他用法力治病,驅鬼,順便參悟佛法,為人們指點迷津,他做了許多善事。
他的下場不應該這樣。
“殺了我,小心你難證正果!”
貓妖翻個白眼。
這陸白就不同意了,“你可是做皮肉生意起家的。”
遇春有話說。
“這和大師沒有關係,這是我們幫會共同決定的。”
他們深刻明白一個道理。
不團結起來,在這亂世中根本活不下去。
但團結起來做什麼呢?
販私鹽?
他們沒關係,也沒銀子。
開賭坊?
那是小虎幫的地盤,他們不敢染指。
一些兄弟無生計,家裡婦人去做了暗娼,還一直被別的幫派騷擾,收保護費。
於是,他們就團結起來,從這行當發家了。
就是現在,他們也只做平臺,賭坊裡的女子想走就走,想留就留。
要不然,紅姐也不會去做縣太爺的小妾。
陸白見他們這麼苦,決定幫幫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