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楊凌說法(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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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法律是人們發明過最好的東西,沒有之一,只是,很多地方還不夠完善而已。”
“你們知道什麼是人麼?在我眼裡,人是神性和動物性的總和,他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惡。”
“沒有對錯,這就是人。”
“法律的好處,就在於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就限制你不能惡到沒邊,它清楚每個人心裡都有那麼點髒事兒,想想可以,但是做出來就不行。”
“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種強制性的修養,有時候講人情,有時候殘酷無情。”
下邊的人十分安靜,只有書寫時,筆尖掃過紙張的聲音。
楊凌繼續。
“在我看來,有些法律制定的很好,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為官者,若是魚肉百姓,貪墨銀兩,那便是犯罪。”
“可有些法律不近人情,抬頭看一眼皇帝就是謀反,拒絕一門長輩定下的自己不喜歡的親事就是忤逆。”
法律是無情的,可人有情啊。
“不管是黎陽還是大越,很多律法都是在保護本就至高無上的皇權和貴族,反而忽略了最為平凡的百姓。”
“我認為,法律應該是掣肘制衡那些貴族好伐的規矩,應該是保護弱者的力量,所以,各位回去以後好好想想,這東西應該怎麼用?”
“現有的律法有沒有錯誤的地方,有沒有好的地方,好的地方怎麼保持,錯的地方怎麼改正。”
“這個作為今天的作業,在本月月底,都呈上來一份摺子,讓莫言批閱。”
在底下聽著的莫言頓時一怔。
好傢伙,學的夠快的啊。
這就學會老師留作業讓家長檢查了被?
批改作業不是一個老師應該的責任和義務嗎?
你特麼給人家家長留作業是幾個意思?
不過這畢竟是一件好事,應該可以推動大越的發展。
所以莫言只能到時候加班批改作業了。
他相信,應該會有一些能讓他眼前一亮的作業交上來。
其實楊凌不怎麼懂法律,他接觸的最多的一項法律就是野生動物保護法了。
因為之前的楊家餐館裡,什麼野雞山豬穿山甲的都有。
後來也是沒少交罰款,並且把剩下的動物都交給了動物保護部門。
後來的楊家還為自己的行為道歉,並且給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年年捐款……
除了這些東西,楊凌就知道,打架傷人是不行的,偷東西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