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都是誤會,我願意全額退款(4500!求訂閱!求月票!)(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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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陳楓把讓他們做的事情詳細講訴了一遍。
要說泡泡瑪特第一超級IP,非那個撅著嘴、藍眼睛的金髮小女孩Molly莫屬了。
可以說,泡泡瑪特上千億的市值,起碼有一半是建立在Molly身上。
所以無論如何都要拿下Molly的版權。
不僅僅是版權,包括創造這個IP的設計師王信鳴也要一塊買下來。
陳楓前世專門瞭解過王信鳴這個人的身份背景,在遇到泡泡瑪特的王檸之前,他只是一個小插畫師,住在香江那種被稱為棺材的劏房裡,生活窮困潦倒。
大概2014年下半年左右,他無意間在微薄上看到王檸的公司,知道這是大陸一家專營潮玩的公司,於是在微薄上試著給王檸留言。
向王檸推銷他自己畫的一個娃娃,也就是那個撅著嘴、藍眼睛的金髮小女孩Molly。
後來王檸就專門去香江見了一下王信鳴,抱著試試看的心態,製作了一批Molly,結果沒想到居然比SonnyAngel還要受歡迎。
從此以後Molly便成為了泡泡瑪特的第一超級IP。
隨著Molly的大火,王信鳴自然也是賺的盆滿缽滿。
不過這個傢伙賺錢以後,漸漸開始不知道自己姓誰了,說了一些很過分的話。
這一世,陳楓不會再犯王檸的錯誤,他會直接把Molly買斷。
相信以王信鳴現在的經濟狀況,估計出個10萬港幣他就高興的不得了。
至於他本人同樣也要簽下來,這個傢伙還是非常有才華的。
不過合同肯定不會是一般合同,而是奴隸合同。
以後就給泡泡瑪特打一輩子工。
錢當然也不會少他的。
不過要是敢在網上胡言亂語,說瘋話,影響到泡泡瑪特,不僅要徹底冷藏他,還要讓他賠的傾家蕩產。
就像大碗麵代言一樣,給品牌造成損失的話,可不是光解約就行的,還要賠償品牌形象損失費的!
這些東西在簽約前都已經寫進了合同裡。
要不然幾千萬上億的代言費,真以為是那麼好拿的?
等陳楓說完之後,蘇一帆立馬拍著胸脯說:“這有什麼難的,保證完成任務!”
韓靜雅也說:“如果你說的情況沒有出入的話,應該沒什麼問題。”
陳楓也是點點頭。
這也算是對他們的一個小小考驗,如果連這麼點“小事”也辦不好,那他就真得考慮了,要不要讓他們到公司來上班?
“行~老四你口才我相信沒問題,韓靜雅作為女生,而且還是做廣告策劃的,那麼我想心思一定很細膩,你們倆密切配合,爭取做的漂亮一點!”
蘇一帆和韓靜雅都是連連點頭。
陳楓起身從保險櫃裡拎出10萬塊錢。
“喏,這是給你們的置裝費!人靠衣裝馬靠鞍,出去談判怎麼能沒有兩身合適的衣服呢?另外港澳通行證有沒有辦理呢?要是沒有辦理的話,把身份證給白秘書,讓她幫你們去辦理。”
蘇一帆和韓靜雅都驚呆了。
第一天來面試,居然一人給了5萬塊,這個同學真得是……韓靜雅真得很想問問他,有沒有女朋友?
如果有的話,介不介意多一個?
“呃……好的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