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賊,全是賊!偷,就硬偷!(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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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賢的履歷比徐有貞還要輝煌一些。
李賢在宣德八年中了進士之後,在一百五十人的進士之中,脫穎而出成為了考功郎和文林郎,他是翰林院的翰林。
這在永樂、宣德、正統年間,是有機會入閣的。
在做了翰林一年之後,李賢立刻前往了河津考察蝗災,被任為驗封司主事,當時少師三楊之一的楊士奇要見他,他以公務繁忙推脫開了。
要知道當時三楊在朝中,那是有平叛之功,任內閣輔臣四十餘年,任首輔二十一年,真正的朝廷重臣。
楊士奇要見李賢,李賢一句我很忙給打發了,因為當時河津蝗災鬧得很兇,李賢忙得腦子都要裂了,當然沒空。
這一下子就把楊士奇給得罪了。
三楊雖然在很多人眼中都是名臣,良臣,但是他們的心胸,絕對稱不上大氣。
李賢一個翰林院的翰林,如此狷狂,他們要見,居然還見不到!
李賢治蝗頗有功德,但是這得罪了楊士奇,在正統年間,英宗幼衝,三楊輔國的年月裡,還能有好果子吃?
李賢上諫了幾次稽戾王,比如也先韃官為害,應該減少這些韃子們的俸祿,但是稽戾王不肯聽,李賢就掛著吏部文選司郎中,巡撫地方去了。
這十四年的正統朝為官的經歷,讓李賢變得圓滑了起來,正當他準備當誰家的門下走狗的時候,土木堡之變從天而降。
大軍敗了,李賢也在軍中,他不想死,他又不敢表明自己的身份,用泥巴糊住了臉,還換了百姓的衣服,偽裝成了農夫。
李賢在偽裝之後,還進了大帳,請求稽戾王更換服飾,抹到臉上泥土,偽裝民夫,等待時機回京。
李賢跑路還叫上稽戾王,不可謂不忠心。
稽戾王哪裡能吃這等苦?直接以朕與凡殊給打發了。
李賢逃回了京師,被扔進了翰林院聽用,做了十六年的官,兜兜轉轉的回到了翰林院做了文林郎。
于謙知道李賢有能力,舉薦了他南下巡鹽。
李賢乾的好不好?他巴不得自己沒啥才能,沒把差事辦好!
否則,也不被會昌伯府盯上呢!
他就是抱著在地方巡鹽一定要幹出點成效來,讓陛下看到他的才能來!
結果可倒好,被抓了,被威逼利誘,被各種腐化,最終他不敢死,只能委身於賊。
他是沒機會,但是現在天使,就在南京會同館的驛站居住,這是他的機會。
他並不想反朝廷,跟不敢反陛下,甚至他從來沒有用景泰帝稱呼過陛下,即便是站在朝堂之上,他也是以陛下相稱。
孫忠要用他,王驥等軍勳得靠他弄糧草,江南縉紳們的確是不喜歡他,但是推不出比李賢更有才能的人了。
多方博弈之下,李賢捏住了所有人的蛋,那就是財權。
他愈發理解陛下鹽鐵會議上,高屋建瓴的論點了。
太對了!
而現在,他讓玉娘去會同館找天使,一來是為自己委身於賊陳情,他真的是委身於賊。
他不捨得死。
誰捨得死呢?螻蟻且偷生。
而且是那種埋到土裡,切開頭皮,灌進蜂蜜,被螞蟻活活咬死的死法。
李賢想利用自己的才能,把叛軍變得分崩離析,以此立下功勳。
他有幾個訴求。
第一,陛下本身就很少禍及家人,他乞求陛下能饒他家人一命,哪怕是流放煙瘴之地,也不要流放極邊。五代不科舉之類,那是身後事了,他管不著。
第二,皇帝天兵至南京城的時候,他乞求,賜死時,給他一個痛快。
委身於賊,再多的無奈,還是怕死,未死從賊,就是不忠,不忠就是該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