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一章 公者千古,私者一時(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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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勝懶得廢話,揮了揮手,示意緹騎推出了攻城破門用的撞車,冷冰冰的說道:“撞開!”
東廠的番子猛地瞪大了眼,看著那個八人推的撞車,有些恍惚,緹騎軍備精良,懸掛的撞木用鐵葉裹著前面,看起來寒氣逼人。
這辦案,用得著這玩意兒?
八名緹騎將撞車推到了門前,喊著號子,晃動著掛在撞車上的撞木,用力的砸向了程府大門。
“嘭!”
這第一下居然還沒撞開。
“嘭!”
緹騎又用力晃動著撞木撞了第二下,只聽咔嚓的一聲,大門裡面的橫樑直接被撞斷,半拉門轟的一聲倒在了門前。
“進去拿人!”駱勝翻身下馬,繼續喊道。
緹騎魚貫而入。
“駱指揮真是好狠的心,咱家佩服。”番子看著緹騎們衝進了程府,看著被踩的滿是腳印的門板,感慨的說道。
番子知道這一批的緹騎都十分忠誠,萬萬沒料到如此忠誠!
駱勝冷冰冰的回答道:“公事,自然要公辦罷了。”
養濟院藏汙納垢,甚至為牙行、妓館提供畸零女戶,這在正統年間,壓根就不算個事兒,使點銀錢,賄賂下王振的狗腿子馬順,或者喜寧、小田兒之流,就足以擺平。
養濟院這件事,壞的是老朱家的名聲不假,挖的是老朱家的牆角不假,可是在正統年間,稽戾王還親自帶頭壞老朱家的名聲。
這點事兒,壓根不算什麼。
也壓根不會有人查到養濟院的頭上。
裁判和既得利益者都是他們的人,需要投奔養濟院的人,哪裡鬥得過?
可是這在景泰年間,是萬萬行不通的。
駱勝不太清楚妻家裡在養濟院裡到底參與多深,但他不辦也得辦,因為這是公事。
現在京師話事人是那個手持公德論,號召提倡公德和公私分明的襄王殿下。
而駱勝本人也是講武堂全優畢業的勳軍之一。
“你個沒良心的東西,養不熟的白眼狼!”一個人被兩名緹騎押著出了程府。
這人是駱勝的老丈人,老丈人很顯然經過了極為激烈的掙扎,衣冠不整,披頭散髮,狀若瘋癲,連衣服都被扯破了,破掉的綾羅綢緞,更顯難堪。
老丈人被押著,大聲喊著:“我老程家哪裡對不起你了!”
“呸!”
駱勝沒說話,等著一眾案犯被押走,駱勝才走進了府中,開始盡忠職守的抄家。
駱勝沒得選,他倒是想避嫌,但是盧忠走後,駱勝作為錦衣衛右都督,掌管錦衣衛,養濟院茲事體大,他只能親自督辦。
駱勝這趟差事辦得很是利索,但是很快他就被人彈劾了。
歷朝歷代都是以孝治天下,駱勝這趟差事,辦的是老丈人,這一下子就把駱勝給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
人人口誅筆伐,仿若是駱勝這個鷹犬,不配活在人間。
大明律定:同居親屬有罪得相互容隱,奴裨不得告主。
謂曰:存留養親。
存留養親的核心邏輯,要總結的話,就是朱熹《四書集註》所言:父子相隱,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為直,而直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