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違背祖宗的決定(第1/3頁)
章節報錯
在嶽謙、季鐸、袁彬等人遇到夜不收的時候,朱祁鈺正在講武堂聚賢閣,召開第二次大明鹽鐵會議。
參加之人依舊是文淵閣大學士、六部尚書、六部各司主事、內承運庫的算盤太監等。
朱祁鈺手中的書,已經在此之前,發了下去,國富論很長很長,朱祁鈺只是就勞動分工、貨幣的作用、商品的價格等五章內容,按照記憶力的內容,根據大明的實際情況,寫了下來。
“參見陛下,陛下聖躬安否?”群臣見禮,朱祁鈺示意諸公平身,而他自己本人坐到了正中央。
朱祁鈺擺了擺手說道:“朕躬安。”
大明的在廷文武,如願以償,每天都能看到陛下。
在奉天殿、在文華殿、在講武堂、在京營、在王恭廠、在泰安宮。
俞士悅頗為興奮的說道:“陛下,上次三部聯袂,打擊私鹽鹽引,頗有成效,兩浙、兩廣的私鹽鹽引,就查處了三十四萬餘引,查沒近四十餘家坊刻私鹽鹽引,一百八十餘鹽場窩主參與其中。”
朱祁鈺點頭說道:“朕已經看到了俞尚書的奏疏,私鹽鹽引,需要長時間、多次的查處,不是一次兩次,一天兩天就能見到功效。”
大明在未能理解鹽引就是貨幣這個本質的時候,大明的私鹽鹽引,就從來沒有查辦過,地方私鹽鹽引和官方鹽引同時流通,一邊混亂。
這等同於私鑄貨幣。
漢代的時候,晁錯削藩,導致了七王之亂,其中最大的一股勢力,就是漢高祖劉邦,封的吳王劉濞。
吳王劉濞的封國,在蘇西南、皖南、浙北之地,此處產銅,濱海。
劉濞在自己的封國裡大肆鑄錢、煮鹽,富碩至極,所有吳國百姓,不納賦稅,卒踐更者一律給予佣值,起兵之時,僅劉濞手中,就有二十萬大軍。
私鑄貨幣,等同謀反,這在歷朝歷代都是規矩。
大明也是如此。
但是大明朝廷,並沒有意識到,其實鹽引,已經等同於貨幣,過去的數十年內,兩廣、浙江、南直隸,湖廣大肆私發鹽引。
而且很多私發鹽引的窩主,也沒有意識到,他們到底在幹什麼,只是為了方便自己煎鹽,方便水商承兌鹽,才隨意開兌。
不教而誅謂之虐。
三部聯合布政司及地方有司,進行全面盤查此事,是一件長期性的國策。
只要慢慢執行下去,只有再有人大規模私發,那就要梟首、籍家了。
現在只是籍家,沒收非法所得。
內承運庫太監林繡俯首說道:“陛下,內承運庫太監們,得出每年最多可以多發一百三十餘萬引鹽引。”
這個數字是海專精計算的數字,是比較準確的。
但是朱祁鈺卻搖頭說道:“鹽引事關民生社稷,尤其是涉及到了邊鎮糧運和鹽場之事,不宜過多超發,就以查抄鹽引為準,大明寶鈔的例子,猶在眼前。”
他繼續說道:“朝廷超發的每一張鹽引,其實都是朝廷向百姓的借貸,朝廷就是債主,我們每超發一張鹽引,超發的鹽引,就需要私鹽場去承擔使用價值。”
“這樣一來,我們就必須將借貸的權力,出借給私鹽鹽場,讓私鹽鹽場的窩主成為債主之一。”
“於國不利,於民不利。”
大明只有一個主人,那就是大明皇帝。
讓私鹽鹽場的窩主,堂而皇之的分享這個權力,是絕對不可以發生的。
朱祁鈺必須要講清楚,財富即權力。
大規模的超發,必然導致權力共享,這涉及到了,誰才是大明的主人這一根本問題。
大量超發,這不僅僅是在僭越君王的權力,也是在僭越朝廷的權力,這也是朝廷絕對不允許看到的。
“陛下聖明。”戶部尚書金濂鬆了口氣。
他就怕大明鹽引,變成了另外一個大明寶鈔,在深入的學習了陛下寫的大明版國富論之後,金濂就上奏,請停超發,但是又不能不超發。
因為鹽引不超發,都拿去當貨幣用了,大明就沒鹽可以用了。
打擊了私鹽鹽引,卻超發了數倍官鹽鹽引,那對鹽政二字而言,是在毀掉根基。
一點都不超發,則無鹽承兌,鹽屯在鹽場裡,百姓卻看著鹽價高漲,卻無計可施。
超發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