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你可以用錢砸我,但是不能侮辱我(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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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輛賓利足夠,另一輛車的話,他完全可以換成便宜點的奧迪,省下來的錢投資到別的渠道,多完美的設想。
“想買什麼車,隨便你自己,不過這個購車款不能折現。”
聽了對方的要求,師玉璇嘴角泛起一絲笑意,卻是態度堅決地打消了對方想折現換錢的念頭。
買車可以不限額,但是現金的話不能多給,萬一對方跑了怎麼辦。
“行吧。”
對此,本就知道希望渺茫的許仁山也沒有糾結,至少這輛賓利已經夠滿足他的胃口了。
軟飯吃太多,也容易撐到胃不是。
“你很缺錢嗎?”
見對方沒有再爭取爭取,師玉璇主動問了起來。
在她所知的資料裡,對方有一個正式公務人員的姐姐,姐夫也是正式警務人員,算是家庭幸福美滿。
而許仁山本人一畢業就去了初中當臨時代課老師,沒有買車買房,至今單身,按理說根本不需要什麼錢。
“不缺,就是想拿點錢做些投資。”
這個問題,許仁山倒是直言不諱。
吃軟飯,不代表他自己不能做投資不是。
“需要錢的話,可以找我要。”
聽了這個回答,師玉璇笑了笑,給了個模稜兩可的回答。
“再說。”
事關自己的尊嚴,許仁山可是開不了這個口。
折現跑車的購車款,和開口問對方要錢,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前者是合約精神,後面就單純是搖尾乞憐了,即便想吃軟飯的許仁山,也不能拋棄這最後的底線。
“要不,你充當一下我的日常司機,我額外給你30萬一個月的工資?!”
微微用手駐著臉,師玉璇看著專心開車的男人側臉,覺得那稜角分明,充滿了一種陽光氣息,忍不住開口提了一個建議。
誰讓,對方的年齡比她小了七歲,這麼嫩。
“開車送你,是我份內的事,加什麼司機工資就算了。”
又一次觸碰到了自己的原則,許仁山義正言辭地拒絕道,接著補充一句:“如果要算的話,你可以在我原有的零花錢加個30萬。”
錢可以多,但是名目不能多。
增加合約的零花錢,和額外給他一筆司機工資,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前者是各取所需,後者就有點像施捨的味道了。
他是願意吃軟飯不假,但不能沒有原則地吃軟飯。
就像某部電影裡說的,你可以用錢砸我,但是不能侮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