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陸朋義(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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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朋義本就是雷州人士,出身貧寒,年少時曾是遠近聞名的才子,經當時的郡裡舉薦,後考取功名,二十八歲從縣令做起,曾經被百姓譽為陸青天。
後來三十歲那年,遭人誣陷,被革去了縣令之職。
革職後他受盡了屈辱,一些曾經作惡被他嚴懲的地方勢力,趁機像痛打落水狗一樣,令原本就不富裕的他更加雪上加霜。
最悽慘時,連家裡的房子都被燒了,令他露宿街邊。
有些他曾經幫助過的百姓想資助他一下,結果很快就被惡人發現,後來乾脆放話,誰敢再幫他,就不讓誰好過。
果然從那以後沒有人敢再給他一文錢,甚至都躲他遠遠的。
就這樣,無奈之下,陸朋義去了緊鄰雷州不遠的禹州郡,他的堂叔父在那裡經商。
他在那裡痛定思痛,重整旗鼓,心裡憋著一股勁兒,想著一定要報這個愁。同時他對人失去了曾經的信心和信任。
在幾番費盡心思的輾轉攀附之下,陸朋義的才情很快得到了禹州一眾上層勢力的發現和認可,不久就趕上一年一度的舉薦人才,陸朋義說服堂叔父資助他,幾經周旋,被舉薦入科舉。
在這之前,他曾經跟一個禹州官員私下達成協議,即對方幫助他翻案並舉薦他進科舉,待他成功入朝為官之後,與之結成黨羽,同時答應對方待他當上雷州郡守,將雷州鐵礦三分之一的開採權給予對方家族。
那時陸朋義三十三歲。
後來他如願入朝為官,但都是在其他郡縣,不過承諾給對方的好處他倒是也變相如約履行了。
這些年來,陸朋義早就大仇得報,而且在雄楚國內朝中也結交了幾位“志趣相投”的朋友。
光陰荏苒,當年意氣風發的青年,在經歷了人生幾番起起落落。
終於,四十五歲那年,他終回到了老家雷州任郡守。此後一直連任,至今已經七個年頭。
如果說在回到雷州之前,陸朋義還算謹慎,做事還算有底線。
那麼回到雷州之後,當年蒙冤受辱的種種經歷都如附骨之蛆一般啃噬著他。
他從內心感覺雷州以及雷州百姓都有負與他。
因此,他開始變本加厲地搜刮民脂民膏,苛待商賈,魚肉百姓。
而這些事,正是當年,那個剛剛入仕的自己最為不恥和憎惡的事。
即便這樣,心裡的恨意並沒有減少。
當他想起當年的髮妻和老孃都慘死在那些屈辱的折磨之中,他連治喪的錢都沒有的時候,復仇的火焰就更加炙熱幾分。
這次蝗災致使今年的莊家將大幅度減產,現在就有百姓流離失所。
身為雷州郡的父母官,他非但沒有感覺心痛,恰恰相反,看著那些潦倒的災民,內心中竟然隱然有種快慰。
朝廷的賑災銀?
他怎麼可能全盤用來賑災,所用的那點還是為了掩人耳目才不得不拿出來的。其餘的都進了他自己的腰包。
他這麼做,其原因甚至都不是因為愛財,他是愛這種變相折磨百姓的快感。
這些年來他一直再未娶妻,也沒有孩子,他早已不是曾經那個意氣風發的青年才俊。
曾經他不是沒有機會進京做官,但他都沒那麼選,他就是要留在雷州,用盡餘生來折磨這裡的人。
十幾年的時間過去了,陸朋義終於變成了自己曾經最厭惡的人,他甚至比那些人更甚,變成了惡魔,變成了駐紮在雷州的一個活閻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