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時月 第四百七十三章 最後的籌備(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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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的婚姻制度,透過夏、商、週三代,尤其是透過周代,基本上建立與固定下來。
而到了秦、漢時期,則有進一步的發展所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婚禮自古代起就是一個嚴肅而重要的話題。
到了北宋民間婚俗禮儀更有了發展。據《東京夢華廣錄》娶婦篇記載:婚姻之事,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凡是結婚娶媳婦的人家,媒人那一定是先起草的文書貼子,如果男女雙方家都同意這門婚事。
然後在書寫個詳細的文書貼子,在這個文書貼子裡需將雙方三代人的名字都寫上,家內有無田產,有無作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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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男方家派人擔負一大瓶酒,叫
“許口酒”,意思答應了這門婚事了,酒瓶用裝飾八朵大花,用綾羅綢緞包裝婦女頭飾銀勝八枚,又用花紅布包在擔子上叫“繳簷紅”送到女方家。
女方家收到聘禮,用瓶裝水二瓶,活的魚三至五個,筷子一雙放在酒水瓶內,稱“回魚箸”。
婚前定婚有小定,大定,或者要見面看女方相親,男方家的親人去女方家相親相中,就給婦女頭飾用釵子插入女子頭冠中,謂之“插釵子”。
如果要是男方家人相不中女方,男方家人給女方家留下一至兩端綵緞,給她壓驚,則這門親事不妥。
北宋年間媒人也分等級的,就和現在婚介一樣,有專門為成功人士牽線搭橋的也有為普通人介紹婚姻的。
上等的媒人。頭上戴蓋頭,穿的是紫色坎肩,是給官府的官員們說親的。收官府的服務費。
中等的媒人頭戴冠子,頭髮盤捲起來用的黃色綢巾包住。或只系裙手,手裡打著清涼傘。一般兩人同行。
如果男女雙方都同意,那就定了。第二日媒人就開始穿梭在男女雙方家。
送聘禮由於貧富不同,禮物多寡不一。女方也回些禮物,這道程式走完後,接下來男方要送財禮。
定迎親的日子,迎親日定好後,迎親的前一日,或迎親當日早,男方要送新娘服飾,冠粉等。稱“崔妝”
迎親時得男方多次催促,新娘才梳妝啟行,女方收到崔妝冠粉,回男方包裹頭部的紗羅軟巾之類的一些禮品。
迎親前一日女方家要把新房的傢俱器物送往男家掛帳幔,鋪設房臥,把新房佈置妥善。以助新婚後成家立室。新婚須用新床,必請有福氣者來鋪房,同床共寢,百年和好。此禮儀叫做“鋪房”。
到迎親這日,男方家用車轎,鼓樂組成迎親隊伍到女方家。
女方家的總管門口迎接,男方送上崔妝禮品,炒炒襄襄,崔促新娘梳狀啟身。謂之“起簷子”。
這些事結束了,然後新娘起身。等迎親隊伍回來,一些親朋好友,攔住要利市錢物,稱”攔門”。
然後新娘下車轎,由陰陽先生拿個裝豆子、乾草的盆,撒谷豆,意思驅邪三煞神之禮俗,孩子們爭的拾豆,稱“撒谷豆“。
大概現在婚禮上撒糖叫喜糖是一個道理因為那時是沒有糖,谷豆易得。
新娘下車轎後踏青布條而行,腳不得踏地,這就和現在婚禮上踏紅地毯是一個道理。
一人捧鏡倒行,引新人跨鞍驀草及秤上過,入門。
室當中懸帳,新娘入內而坐,稱“坐虛帳”。或進入房中坐在床上。稱“坐富貴”女方家送親的客人,喝掉三杯酒,退出稱“走送”。
眾人喝三杯酒後,新郎坐在客廳裡放一床榻,上面再放一把椅子。稱“高坐”。
在新房的門額上,掛有一塊撕裂的綵緞等新郎進入新房後,眾人爭著撕一片而去。稱“利市繳門紅”。
新郎走到床前,請出新娘,雙方各出綵緞綰一同心,稱“牽巾”
男左女右,留少頭髮,二家出匹段、釵子、木梳、頭須之類,稱“合髻”。
然後用兩灑盞以彩結連之,互飲一盞,稱交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