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是中國古代封建王朝中經濟實力最為強盛的一個帝國,在這個強大的帝國中,女性的地位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眾所周知,封建王朝時期是以男性為尊的時代,因此女性的地位是特別低的。根據《禮記》中的記載“男不言內,女不言外;內言不出,外言不入”,這就意味著在古代的男女是有一個明確的家庭分工的。

對於無法外出工作的女性來說,沒有經濟收入,在家庭中就沒有話語權,只能依附著男人生活,因此中國古代就一直存在著男尊女卑的思想觀念。

古時候對於離婚的規定是,如果女性違反了婚姻生活的七項規定的話,那麼男方就可以提出“和離”。《大戴禮記》中記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盜竊去”,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發現這是維護男性利益的社會規定,但是在宋朝的女性卻擁有提出離婚的自主權。

根據宋代的法律,只要男女收下了雙方的聘書的話,婚姻生活就此開始,但是如果男方沒有在3年之內迎娶女方的話,女方就可以再次自由選擇婚配物件了。除了這一條之外,在宋神宗時期(大宋的第五位帝王),如果丈夫很久都未歸的話,那麼妻子也可以向官府申請和離,然後就可以另擇夫婿了。

這在《名公書判清明集》就有過這樣的記錄“夫外出三年不歸的,其妻聽改嫁”。另外,宋朝對女性的保護也是提升了很多,中國傳統的倫理觀念是“出嫁從夫”,可是在宋朝,如果在婚姻中受到來自丈夫家庭帶來的人身傷害的話,妻子就可以提出離婚。

《慶元條法事類》規定“被與丈夫同居的親人強姦,雖然未成,妻子可以請求離婚”。由此可見,宋朝已經制定了一系列成熟的法律來保障女性在婚後相應的一些權力。

古代的女性是沒有繼承權的,而出生在宋朝的女子卻可以繼承一定數量的家產。《戶婚門·女承分》中的描寫是這樣的“假如有在家未出嫁的女兒,則以全部財產的四分之一給其”,這就意味著沒有進行婚嫁的女性是享有繼承權的,但對於那些出嫁的女子,她們是否就無法擁有自己父親的一部分財產呢?

其實,對於宋朝已經結婚的女子來說,她們也是可以繼承的,《宋刑統》中寫道“有出嫁女者,三分給與一”,因此無論女子是否婚配,在宋朝都是可以進行財產繼承的。此外,宋朝在法律上也不會重男輕女,比如說“父母已亡,兒女分產,女合得男之”;

以及“在法:妻家所得之財,不在分限。又法:婦人財產,並同夫為主”,於是在宋朝詳細的法律條款保護之下,女性的經濟地位得到了極大地保障了,因為女性不僅可以有家產,而且還可以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由於宋朝的社會經濟處於一個高度發達的水平,因此女性的社會地位也發生了極大的改變。而且我們知道中國古代是有纏足的習慣,這是對女性身體上的傷害,但在宋朝女性可以“俱不裹足,不貫耳”,所以在中國古代這個男權主導下的社會中,宋朝的女性地位已經是極高的了。

在宋朝時期,就已經出現了早期的資本主義萌芽,經濟發展十分的快速,因此也衍生出了更多的職業。有學者經過研究表示,在宋朝娛樂業非常的發達,因此如果女子的姿色足夠的話,是可以進軍“演藝圈”的。當然,筆者這裡和大家說的演藝圈並不是我們現在的那種演藝圈,而是類似於歌伎的一種。在當時的文人墨客圈子中,很多人都會選擇在自己的家中養一隻私人的娛樂班子用來平時的消遣。別的不說,大詩人文天祥,他的家中都養了一隻歌伎隊伍。除了私人歌伎之外,南宋杭州城裡,大型娛樂場所有好幾十個。身懷才藝的女子能夠在這裡掙到更多的錢來養家餬口,她們一般日入過千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所以對於很多老百姓來說,生一個女兒就相當於有了一棵搖錢樹,能使得一家的生活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改善。所以這也使得宋朝形成了重女輕男的風氣。

無論北宋還是南宋,整個社會氛圍都是偏愛女兒,女兒一生下來就被當成掌上明珠,要是生了兒子反而會很不開心,甚至男嬰有被丟棄的風險。生個女兒,培養得好,將來就能謀個好營生。據說連當時“最為下色”的廚娘,其雍容華貴的氣勢,也絕非尋常士庶可比。

《江行雜錄》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宋朝有一位告老還鄉的太守,想起了自己曾經在京都某官處吃過晚膳,那一日是廚娘調羹,味道特別適口,留下很深印象,讓他一直忘不了。於是他也想僱一位廚娘,繼續享受那忘不了的美味。

經過多番的託人,最後太守如願以償的在京師物色到一位廚娘,年可二十,能書會算,頗具姿色,“其人年可二十餘,近回自府第,有容藝,能書算”。

接著太守叫廚娘快點過來,但廚娘卻先寫了一封信給太守,說叫太守發一四臺暖轎來接她進府。

太守不敢怠慢,連忙派了一頂轎子前往迎接,待到將廚娘拾進府中,人們發覺她確實不同於一般庸碌女子,“及入門,容止循雅,翠襖紅裙,參視左右,乃退。”

如此太守很高興,於是第二天就叫廚娘展露本領。廚娘自帶的白金全套廚具,“刀砧雜具,璀璨奪目”。挽袖切肉,慣熟條理,運刀成風。做出的菜品馨香細膩,清新脆口,舉凡上桌皆一掃而光,府中賓客無不交口稱讚,都說好吃。

當然,太守臉上也很有光。正盤算著下半生的口福,廚娘主動找來了說:“今天是試廚,您也非常滿意,但照規矩得給我犒賞。”說完拿出單子給太守看,結果太守有些傻眼,絹帛或至百匹,錢或至三二百千,這完全超出了他的財力範圍,只有心裡嘆氣:“這樣的伙食吃不起,這樣的廚娘不敢用啊!”

沒過兩月,太守便找了個理由將廚娘“善遣以還”。

一個廚娘的收入就已經如此之高了,難怪臨安的中下之戶都想生個女兒好好培養。

眾所周知,宋朝是一個娛樂業高度發達的時代,各式各樣的娛樂場所、娛樂戲碼出現在人民的生活中。不僅是達官貴人,就連平民百姓都可以到勾欄瓦舍裡觀賞表演。而宋代的娛樂專案不止於彈琴舞蹈,評書、雜技也是極受追捧的表演。

最主要的是這些表演者大部分都是女性。所以說,宋朝都盼生女兒,不僅僅是能嫁入皇家或者豪門,獲得改變命運的機會,還可以獲得了足夠令人羨慕的就業機會,也能獲得改變命運的機會。即便嫁一個有錢人的路子走不通,自己努力一把,獲得收入高的工作也可以。

而宋朝大部分令人羨慕的工作都是女性的,正因為如此,整個社會便形成了一種重女輕男的社會氛圍。

這裡有一個更鮮明的例子,那就是當朝皇帝宋仁宗的母親,開創了垂簾聽政的劉娥。劉娥本是四川孤女,父母雙亡,跟隨銀匠龔美來到汴京,在街上以打鼗鼓賣藝為生。後來機緣巧合下,被趙恆賞識,帶了回去。從此,完成了人生逆襲。上演了一個從流落京城的賣唱歌女到執掌天下的皇太后,為北宋政局奏響了一曲華美盛大的“清平樂”。

此時的陸皓已經回到了房間中去看自己剛剛生產完的妻子,也就是陸垚的大嫂許氏了。陸垚站在門外,仔細思考了一番,這才明白過來,陸盱為何會對許氏生女兒感到如此開心。然而,這開心的背後卻是一個十分殘酷的真相。一方面宋代重女輕男主要是因為商業和娛樂業的蓬勃發展,這些產業需要大量的女子,所以對女性的需求極大。而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女孩可以被送去學唱歌跳舞,將來可以給家中增加不少的收入,雖說話說的有些殘忍,但是事實就是如此,宋朝的時候,就有大量的女性藝人,甚至連統治者的宮中都有大量的歌女舞女。她們都是很有名揚的。從這些女性藝人就可以看出那時候對於女性的追捧是遠遠高於男性的。因此生出一個女孩的好處非常多,能夠幫助一個家庭擺脫貧窮,甚至自己都能當上富貴名人,因此宋代的百姓對於生女孩是具有執念的。只是不知道,陸垚的父親陸盱,會不會此時已經動了這個念頭了。

陸垚並沒有選擇回到自己的房間去再睡上一會兒,而是選擇到正廳當中吹吹風,此時天還沒算完全亮,微風吹來,還是比較冷的,不過陸垚還是拒絕了棠溪讓他回房間的建議,堅持要在這正廳當中坐上一會兒。

剛才,一切事情發生的太快,沒有留出一點給陸垚思考的時間。

要說讓陸垚最震驚的事情,就是陸皓選擇辭官不做,之後要幫陸垚打理錢莊,他自己也要做買賣的這件事情了。

陸皓剛才表示,這一切都是跟父親陸盱商量過後的原因,那這其中就有一個問題,到底是陸皓自己願意辭官不做從商,還是說,是陸盱授意,將這其中的利害關係告訴給了陸皓最後二人共同做出的決定呢?

從陸皓的表情當中陸垚自然是看不出什麼,畢竟他剛剛有了女兒,喜悅之情溢於言表,自然是不會表現出對這件事情的一個態度出來。

仔細想想,雖說陸皓在朝中的官位並不算多大,跟韓文遠和曹誘這樣同輩的官二代公子哥比起來也是遜色一籌,之前陸垚也曾經聽陸盱對朝中局勢還有一些政事詢問陸皓建議,最後得不到滿意結果,陸皓灰溜溜從書房出來的場景。很顯然,陸盱是十分希望自己的這個兒子能夠在朝堂中爭氣,仕途蒸蒸日上的。不過從事實上來看,陸垚倒是很少看到陸皓在政治方面發表什麼有見地的見解,之前關於宋夏之間的問題,陸垚也曾經詢問過陸皓的建議,但是當時陸皓卻是天真的認為,雙方誰都不想打仗,畢竟到時候開戰會消耗自己的國力,談判才是最上策,他覺得大宋國立昌盛,對方只不過應該就是藉著自立的這個機會來跟宋朝示威最多要些錢財罷了。所以,透過和談是可以解決的。陸垚當時並沒有對陸皓說的這番話做出什麼質疑,畢竟是自己的大哥,但是他在政治和外交上面的短板已經暴露無疑,這種政治嗅覺不靈敏的人,再加上給出的建議也不是十分有技術含量。這樣的人,是很難在朝堂中有立足之地的,最多最後就是一個虛職了此一生。

說不定,陸盱也是發現了陸皓本質上就是這樣的一個比較平庸的人,再加上,陸皓最近一段時日打理錢莊好像也樂在其中。畢竟許氏之前一段時間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生產,所以更多的時候錢莊主管是陸皓,看樣子他是真的喜歡打理錢莊這個生意。可能,陸皓自己也覺得,比起在朝堂上如履薄冰,每次說話前都要看看父親的表情,或者說是思考一下各方勢力在自己發言後要做出的反應實在是有些疲累,倒不如辭官退隱,好好做生意過得舒服自在。

更何況現在許氏已經給他生了一個孩子,在家多陪陪孩子和妻子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人各有志,沒有人能夠否定陸皓的這種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