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被逼轉學(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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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桃回到家不敢跟爸爸說去了媽媽那,爸爸一直以為她在學校上課。
這天丁凌表哥給櫻桃辦好轉學手續以後,來到了櫻桃的家,他要見見櫻桃的爸爸。
丁凌表哥見到爸爸以後說:“姑爺,我這次回來是姑姑託我給櫻桃妹妹辦理轉學手續的,城裡的學校都已經找好了,我把資料拿回去櫻桃就可以上學了。”
爸爸問:“櫻桃知道嗎?”
丁凌表哥說:“櫻桃前一個星期才從姑姑家回來啊,她沒有跟你說嗎?她還從姑姑那拿走三千塊錢,你不知道嗎?我和姑姑還以為她拿回來給你治病呢!”
這時櫻桃揹著滿滿一揹簍柴回到家,爸爸把櫻桃叫住說:“你上個星期去哪裡了?櫻桃看看丁凌哥哥,然後對爸爸說出了實話,還把從媽媽那偷了用剩下的錢拿了出來。”
爸爸非常生氣,沒想到自己女兒竟然會做小偷。
爸爸咬牙切齒的把錢砸到了櫻桃臉上說:“你給我滾,以後都不要再回來了。我就算生病死了也不會用你媽給的錢。也不需要你來擔心。我從來就沒有把你當成我的女兒,你就是一個掃把星。”
櫻桃聽了爸爸的一頓罵後,從地上把錢撿起來,拉著丁凌哥哥的手頭也不回的上了車。
櫻桃在車上一路都沒有和丁凌哥哥說話。
丁凌哥哥給櫻桃解釋說:“他不知道櫻桃沒有告訴爸爸錢的事情,也不是故意說她偷錢。”
櫻桃一句都不想聽,她拿過車上的一個耳塞塞在耳朵裡,裝著睡覺的樣子。
她現在越來越搞不懂為什麼大人們都那麼的虛偽。
到家後媽媽準備好了飯菜,媽媽讓櫻桃洗手吃飯。
吃飯的時候櫻桃把剩下的兩千多塊錢拿了出來,給媽媽道了歉。
媽媽說:“知錯能改就是好孩子,我知道你從媽媽這拿錢,不是你自己用,也是為了給你爸爸治病,但他根本就不領情啊,你看他不是把你趕了出來。”
錢你自己收著,以後在學校也有用錢的地方。別亂用就好了,快吃飯吧!
吃完飯後,媽媽讓櫻桃在客廳看電視等她,一會要跟她談心。
櫻桃想:“她要找我談什麼呢,難道是偷錢這事還沒翻篇,還是以後都不准我回去見爸爸。如果是偷錢這事,我倒是可以好好給她道歉,要是以後都不讓我回去看爸爸,那還是不行的,畢竟他把我養到這麼大。”
櫻桃這麼多年來,習慣了看別人的臉色行事,所以她小小年紀就愛揣摩別人的心思。
媽媽收拾完廚房後,來到了客廳。
媽媽剛坐到沙發上,櫻桃就站起來給媽媽說:“我錯了,我不該沒有經過你的同意就在你錢包裡拿錢。我當時也是聽到你和丁凌表哥說不讓我回去了,我一急怕爸爸出事。所以才偷錢溜走的。我保證這是最後一次。”
媽媽笑著說:“既然知道錯了,那以後類似的錯誤就不要再犯。媽媽允許你犯一些不是原則上的小錯誤,誰還沒有個童年呢,是吧?”
放假後,你也可以回去看看你爸爸。但是必須要經過媽媽同意才能回去。
你知道那天晚上你偷偷走後,媽媽和丁凌哥哥有多擔心嗎?外面的壞人那麼多,萬一你出了什麼事情,你讓媽媽怎麼活啊。”
櫻桃在心裡冷笑了一下。心想:“怎麼活。這麼多年來也沒回家看我,不是一樣活得那麼滋潤嗎?倒是我這麼多年跟爸爸在一起怎麼過的你不知道吧!真夠虛偽的。”
媽媽好像看出了櫻桃的心思,媽媽繼續說:“你以後跟著媽媽,媽媽把這幾年欠你的彌補回來好嗎?去到新學校認真讀書。這個社會只有知識才能改變命運,如果沒有知識那是寸步難行的。”
媽媽那時從家裡逃出來後,在餐館幫別人打工。過著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後來慢慢的當上了領班,再後來媽媽就自己開了個小餐館,一步一步的走到今天,媽媽也是吃了很多苦的。
就這一兩年媽媽才把餐館擴大成餐廳的。櫻桃答應媽媽以後跟她好好過日子,再也不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