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悅往旁邊挪了一步,躲開了顧城的手,皺眉道:“合同的事我已經和劉總談好了,我不能出爾反爾,我也不需要你來幫我。”

見李小悅躲開,顧城心裡有些急了,腦海中飛速運轉,隨後苦口婆心勸解道:“小悅,你還年輕,不知道社會的險惡。”

“合同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籤的,尤其是這樣的機構,更是不靠譜,跟他們籤合同就等同於簽了賣身契,聽我的,跟我走吧。”

不得不說,顧城的成功也不是白來的,確實有兩把刷子。

他說的這些也不是假話,確實是社會現實中存在的問題。

在網際網路飛速發展的今天,各種網路紅人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被大眾所熟知。

運氣好的,名氣不輸以前的影視明星。

但別以為網紅就很賺錢,真正賺錢的,是網紅背後的資本。

一些網紅在還沒有成名之前,和公司簽訂了合同,遇到好一點的公司還好,但要是遇到一些無良的資本,合同上的條款簡直是苛刻至極!

網紅起初還未成名時,賺到的錢不多,還有保底工資可以拿,那些條款並不算什麼,沒有什麼影響。

但成名之後,問題就出來了,網紅辛辛苦苦直播賺到的錢,大頭全讓公司拿了,自己只能拿到很少的一部分。

如果不願意繼續合作,要解約,則需要按照一開始簽訂的合同,賠付一大筆違約金。

那是一大根本就拿不出來的天文數字!

顧城也算是資本操控者,對於這裡面的彎彎繞清楚得很。

不過他揭露這些,可不是因為良心上過不去,只是單純的不想讓李小悅知道些什麼而已。

“這...”聽顧城說得頭頭是道,李小悅也遲疑了。

“呵,顧城,你別以為所有人都跟你一樣卑鄙!”見狀,劉玥冷笑一聲,旋即看向李小悅,說道:“小悅,籤不籤合同,是你自己說了算,我不會強求。”

“不過我要勸你一句,顧城不是什麼好人,你最好少跟他接觸。”

“劉玥!我跟小悅的事情,還輪不到你來指手畫腳!”顧城冷冷的看了劉玥一眼,對李小悅說道:“小悅,你別聽她的,我們可是發小,你還不知道我嗎?跟我走吧。”

說著,他再次朝李小悅伸出了手。

李小悅看向顧城,眼中閃過一抹懷疑之色,說道:“我還是先看看合同再做決定吧。”

雖然覺得顧城說得都對,但她和劉玥也不是第一次見面了,她對劉玥的印象很好,覺得劉玥不可能會騙她,所以她打算再看看。

另一方面,她覺得劉玥不可能無緣無故說顧城是壞人,這裡面一定有什麼她不知道的事情。

她和顧城已經好多年沒見了,誰知道顧城是好人還是壞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這是她不久前學到的道理。

相較而言,她相信劉玥更多一些,畢竟兩人也算是共患難過。

“小悅你...”顧城愣了一下,臉上閃過一絲陰霾,沒想到李小悅居然不相信他。

旋即他就把過錯推到了劉玥身上,把劉玥給記恨上了。

如果不是因為劉玥,李小悅怎麼會懷疑他?

敢壞他好事,就等著被報復吧!

在他眼中,劉玥不過是一個小公司的老闆,有什麼資格跟他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