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是小姐寫的。

她見小姐在紙上寫道:

“春草,我走了。

我走後,你不要找我。

你找我,你也找不到。

你也不要管我。

你我到此為止吧。

感謝你這些年來對我的悉心照顧。

感謝你這些年來和我的姐妹相處。

我是一個不祥的人,這時候你我必須分開。

我走後,不要對我有太多的牽掛。

因為我不值得你牽掛。

我不配跟你在一起。

因為我是罪犯。

我走了,不要找我,從此你我天各一方。

我走了,不要找我。

願你有一個好的生活。”

春草哭了。

春草知道:小姐之所以離開自己,小姐是怕傷害自己!

“小姐,你現在在哪裡?”

——

路草兒現在在哪裡?

路草兒怕春草受到傷害,她選擇了讓春草離開。

路草兒知道:自己是“罪犯”,不管自己是不是冤枉的,誰和自己沾邊,誰就會受到傷害。

她一心為別人著想。

她對路清風也是,她對春草也是。

讓春草離開自己後,自己往那裡去?

她自己也不知道。

她漫無目的地往前走。

她不知前去的方向。

這時候,她對自己的前途早已沒有了信心。

她心想:薛虎要殺我,我還能到哪裡去?

她想隨爹孃一塊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