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老闆也不信對吧?若不是我親眼所見,我也是不信的。”

“但親眼所見後,倒是被驚豔到了。”

“這布料顏色不止多種多樣,還有淡還有深,比咱們店裡頭的絲綢顏色還多。”

“像青色,人家就分出了淡青、淺青、原天青、墨青、深青…”

在胖子身邊的另一個人嘴裡唸叨著,手指掰著數著,越說聲音越小,一種顏色能染出這麼多分色來,連絲綢鋪都比不上顧家的染坊。

絲綢鋪出名就是因為這裡的絲綢染的顏色比其他絲綢鋪的顏色多樣,藉此吸引來了一大批的客人。

名聲大了後,慕名而來的人就更多了。

久而久之,這家絲綢店在南天鎮裡頭才成了客流最好的絲綢店。

除了絲綢的布料好之外,更重要的是它染色多樣,可挑選性高。

但現在,多出了個顧家染坊來,那顧家染坊裡頭染出來的布料顏色比他們更多,不止是一兩種,而十幾種。

最重要的是染出來的顏色好看,不止是單一顏色。

一塊布,兩種顏色參合一起,淡深交雜一起,但看起來非常合適,不顯彆扭。

一眼看去,只會覺得這布好看,還有些布料上面印著花或其他圖案,很適合拿去做手帕等,還不用自己繡圖,省了一筆力氣。

現如今顧家的布匹店生意好的連他想擠都擠不進去,這些碎布料,還是他從別人家那收來的,就是為了拿回來讓絲綢店的老闆瞧一瞧。

若是他們絲綢也能染出這些顏色來,生意肯定會比現在更好。

那人邊說邊掰著手指,但手指掰完了後,他發現這手指還不夠用。

顧家染出的顏色實在太多了,連他都有些好奇,顧家是從哪僱來了個高手。

“能將一種顏色分出這麼多種顏色的,對方的染色師傅一定是個高手,這顧博可真是走了好運,也不知上哪去請的高手來。”

金福摩挲著碎步,誇道,但語氣之中卻有幾分羨慕。

這顏色可真漂亮,若是用在他的絲綢上…

金福想著,不禁輕嘆一聲,更動了想將顧家裡頭的染色師傅挖來的念頭。

他們家絲綢的顏色那都是他親手染的,那些新顏色也都是他一點一點試驗調製出來的,可那是他三年前調出來的,在這三年內,他除錯不出新的顏色來。

所以這裡的絲綢已經三年沒出過新顏色了。

他原以為就他掌握了新顏色的染制方法,沒想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這世上還有比他更厲害的人在。

他店裡頭的絲綢全都是單一色,目前他還做不到像顧家染坊那樣,深淺顏色同在一匹布上,還層次分明地。

這布,就是他看了都想買幾匹來做衣裳。

“說來也奇怪,顧家這陣子就跟有高人指點一樣,不止是染坊跟他的布匹店內生意好,聽聞他還與人合作開了個服什麼,哦,服裝店!”

“聽聞一開門,那裡頭的客人比金老闆您這絲綢店整日加起來的客人還多,不一會,那些衣裳就全賣光了,他們那服裝店還有個鎮店之寶,那鎮店之寶可厲害了!”

一旁的人吹噓著,金福聽得鎮店之寶,泛起精光也來了興趣。

每個鋪裡頭都有鎮店之寶,這是用來吸引客人的,像他家的絲綢鋪鎮店之寶便是原色黃絲綢。

銷量好、賣得多、大家都喜歡。

都說鎮店之寶得是稀有,但在他們這一行可不是,只單靠一樣就能讓他們店裡頭支撐下去的,對他們來就是鎮店之寶。

“鎮店之寶?”

金福好奇問。

“七彩蠶絲布,這個金老闆你沒聽過吧?”